购物 手机

15岁少年猥亵10岁女孩未遂 称青春期冲动

2017-07-06 11:28:09 来源:中国青年网
1644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6月30日,广东省梅州市一名10岁女孩被猥亵未遂的案件引起当地网友关注

15岁少年猥亵10岁女孩未遂 称青春期冲动

梅州警方此前发布的嫌疑人照片。

15岁少年猥亵10岁女孩未遂 称青春期冲动

梅州警方32小时候破案,嫌疑人年仅15岁。

6月30日,广东省梅州市一名10岁女孩被猥亵未遂的案件引起当地网友关注。当日16时30分许,一名10岁女孩在回家途中被一男子尾随,该男子在猥亵未遂后逃离现场。随后当地警方发布警情征集线索,通报呼吁嫌疑人尽快投案。

据了解,该男子在楼道边尾随女孩至2楼平台处时,上前欲脱掉女孩的裤子。当事女孩在大声呼救之后,男子逃离了现场。据梅江当地警方对涉案男子的描述,“案发时戴黑色眼镜,穿白色上衣,蓝色拖鞋。身材高大,约20岁。”

接到报案后,民警通过梳理监控视频和走访周边的群众,初步锁定违法嫌疑人的行踪。经过32个小时的连续工作,民警于于7月2日11时许在梅园南小区一商铺内将该名违法嫌疑人郑某抓获。

违法嫌疑人郑某对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郑某供述,当天经过案发地时,由于青春期的原因,不经意间盯上了受害少女,对其身体产生了好奇,一路尾随少女上楼后,便上前强行脱下她的裤子,后来受害少女呼救后,心里害怕便逃离了现场。

7月3日下午,中国青年网记者致电梅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按警方已发布信息为准,不便透露更多。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违法嫌疑人作出治安处罚。

佰佰安全网建议:首先应加大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犯罪防范的教育,教授自我保护措施,使其在遇到侵害时知道如何自救和报警,并适时适度提高性侵防范意识。同时,监管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提高防范意识,不让孩子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不轻易将孩子交由他人看护。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孟洋洋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猥亵
  • 女孩
  • 青春期
  • 少年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