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上午07时40分,孝昌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孝昌县交警大队陡山中队转警电话:称其在陡山乡国道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载有野生鸟类的面包车。接到报警后,孝昌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董子华带领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2017年6月7日上午07时40分,孝昌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孝昌县交警大队陡山中队转警电话:称其在陡山乡国道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载有野生鸟类的面包车。接到报警后,孝昌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董子华带领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孝昌县森林公安局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里面装有5个绿色编织袋,每个编织袋里面均装着活鸟,于是将该车和51岁妇女舒某(孝南区肖港人)带回局里,经清点车内共计292只,其中“八哥”106只(死体59只),“灰椋鸟”186只(死体25只)。
经审查,2017年6月7日凌晨1点钟舒某与其丈夫肖某(56岁,孝南区肖港镇人)从家里携带鸟网等捕鸟工具租乘面包车到广水市太平镇明寨村“放牛山”山林捕鸟,共捕获 “八哥”、“灰椋鸟”等鸟类292只。由于天气炎热,为了保护这些鸟类,孝昌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经过照相和取证后,把所有的鸟带到了花园镇桥西陆山林场,将活体放归自然,死鸟进行了掩埋。在民警耐心劝导下,肖某于2017年6月7日上午9点50分主动到孝昌县森林公安局自首。
目前,孝感市森林公安局已对肖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对舒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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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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