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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破坏共享单车 4人被行政拘留

2017-06-15 09:12:52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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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6月14日,记者从海口警方获悉,海口市公安局近期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共享单车专项行动,已抓获盗窃、破坏共享单车违法人员32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法制教育3人、罚款1人、警告4人、教育放行20人,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盗窃破坏共享单车 4人被行政拘留

6月14日,记者从海口警方获悉,海口市公安局近期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共享单车专项行动,已抓获盗窃、破坏共享单车违法人员32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法制教育3人、罚款1人、警告4人、教育放行20人,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据了解,共享单车自从在海口市投入运营以来,迅速融入市民的生活,成为一种方便广大市民、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工具,但随之而来的各种共享单车被破坏的情况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海口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会议部署打击整治破坏共享单车专项行动,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共享单车违法行为,教育、警示市民群众文明用车、共享文明,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海口警方各级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月14日,城市警察支队在琼山区兴丹路抓获破坏ofo小黄车二维码并将共享单车占为己有的梁某,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梁某成为因破坏、盗窃共享单车而被海口警方行政拘留的第一人;琼山分局飞鹰大队于4月6日抓获四名涉嫌盗窃ofo共享单车的在校学生;4月22日凌晨4时25分许,3名未成年男子在人民大道拦海村路口破坏3辆共享单车车锁和二维码贴牌后,准备骑车离开,被夜巡的美兰公安分局便衣队员当场抓获;5月6日22时30分许,琼山分局飞鹰大队在琼州大道14号前抓获两名涉嫌损坏ofo共享单车人员梁某(男,13岁),黄某(男,14岁),当场缴获被损坏的一辆ofo共享单车。6月13日11时30分许,城市警察支队在国兴大道抓获6名涉嫌破坏、盗窃ofo共享单车违法人员,经审查,对盗窃共享单车的许某、陈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办案民警介绍,从查获的案件看,未成年人违法人员居多,他们作案时还有分工,将共享单车扫码解锁后骑行到偏僻处,有人负责放哨盯梢,有人负责买来锯条等工具将锁具破坏。每日免费骑行共享单车上下学的行为,被周围同学看到表示羡慕后,他们又帮忙扫码、撬锁给同学使用。这种行为带来很大的负面效仿效应,越来越多的同学向他们“取经”,以同样的方法获取共享单车免费使用。

有些未成年人三五成群身着校服骑着小黄车追逐嬉戏,甚至逆向行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然而在获悉孩子因非法破坏、占有共享单车被警察抓获后,有的家长态度漠然,认为孩子只是骑来玩玩,不是什么大事。中小学生违规使用甚至破坏共享单车,学校缺乏教育、家长默许,这些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十分不利。

针对未成年人破坏共享单车的情况,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牵头联合辖区公安机关主动对接联系全市中小学校,联合校方开展共享单车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法律法规进行普法,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依法依规使用共享单车。近日,琼山五小就共享单车安全文明使用致信家长,致力于宣传法律法规,与家长共同约束、规范学生文明使用、停放共享单车,并呼吁家长以身作则,给学生以良好的示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在学生健康成长的道路上,家长应时刻牢记身为示范、行为表率,不仅仅教育了孩子,同时也促进城市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4月19日,海口市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和《海口市支持和鼓励共享单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共享单车的使用规范,对于使用者故意损坏、篡改二维码,盗窃共享单车或者违反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违规停放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意见》明确了企业应当对使用者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租赁共享单车服务。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精心维护,对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以个人占用为目的将单车另行加锁、私自存放等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故意损毁公共设施,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共享单车的运行秩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共同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把海口建设成全国文明城市、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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