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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幼儿园踩高跷 孩子摔伤

2017-06-11 10:32:46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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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6岁的小雨(化名)是合肥市北二环路与四里河路交口附近一小区幼儿园的学生,去年12月份,小雨在幼儿园上户外课期间,在踩高跷游戏时摔伤,导致颅脑损伤、颅骨骨折等,事发后小雨被送往医院救治。

合肥一幼儿园踩高跷 孩子摔伤

6岁的小雨(化名)是合肥市北二环路与四里河路交口附近一小区幼儿园的学生,去年12月份,小雨在幼儿园上户外课期间,在踩高跷游戏时摔伤,导致颅脑损伤、颅骨骨折等,事发后小雨被送往医院救治。为了讨一个说法,小雨家长将幼儿园诉至法院,认为幼儿园用易拉罐自制的高跷让孩子做游戏,设备简陋,非常危险,缺乏安全保护,要求幼儿园赔偿。近日,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雨家人表示,去年12月16日10时许,小雨在幼儿园上户外课期间,在老师带领下进行踩高跷游戏时不慎跌伤,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颅骨骨折、颅内积气,头皮血肿。家人得知,幼儿园游戏时所使用的教具是用易拉罐简易制造而成,设备简陋。小雨家人称,老师没能注意到幼儿并不适合进行踩高跷这种危险的游戏并予以制止,因此幼儿园存在疏于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责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事发后,幼儿园仅支付了小雨的医疗费,因此,小雨家人将幼儿园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千余元。

幼儿园表示,当时小雨等学生进行踩高跷游戏时使用的教具是易拉罐制成,是用松紧带穿过易拉罐中间做成高跷,孩子游戏时两只脚分别踩着易拉罐,手拉着松紧带向前行走,而幼儿园操场地面是平整的塑胶地面。“踩高跷是为了锻炼小孩子平衡能力。”幼儿园称,老师也告诉孩子们注意安全,脚要踩稳。园方愿意对小雨进行适当补偿。

庭审结束后,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幼儿园赔偿小雨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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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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