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气愤打人一个巴掌,结果不仅赔了10万元钱,还因故意伤害罪获刑,这是发生在开化的真实事件。
出于气愤打人一个巴掌,结果不仅赔了10万元钱,还因故意伤害罪获刑,这是发生在开化的真实事件。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在2016年8月,音坑乡某村的朱某某,与同村的女被害人叶某某因村内路面施工问题,在本村一商店门口发生争吵并打架,朱某某出于气愤,用右手向叶某某左脸打了一个巴掌,导致叶某某受伤。经鉴定,叶某某左耳鼓膜穿孔,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2017年2月,县人民检察院以朱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5月31日,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判处朱某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叶某某经济损失10万元。
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财产经济损失。
这一出手就是10万元加有期徒刑,代价未免有些重。所以大家遇到矛盾纠纷时,一定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出手伤人,否则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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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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