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警方破获镇江首例人体藏毒、运输毒品案,共查获藏毒者马某从体内“拉”出的毒品“海洛因”65颗,重400余克。
丹阳市警方破获镇江首例人体藏毒、运输毒品案,共查获藏毒者马某从体内“拉”出的毒品“海洛因”65颗,重400余克。
1日,丹阳警方向记者通报相关案情,令人震惊和不忍入目的是,期间部分毒品曾被排泄出体外,但在马某请示毒贩后,毒贩竟命令其“洗净后再吞下”!
异常卫生纸引出体内人体藏毒案
警方介绍,3月29日晚上,丹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获得情报,有一名安徽籍男子利用体内藏毒的方式,将毒品从云南景洪经昆明乘飞机运输到长沙,然后运往丹阳,并且数量比较大。接警后,丹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立即开始侦缉此案。
当晚11时许,丹阳禁毒大队会同丹阳市局中山路派出所,在该市云阳街道城河路某大酒店,将体内藏毒人员马某当场抓获。此后,当场从其入住的宾馆床底下,搜出52颗、重约300余克的海洛因。
随后,在宾馆卫生间内,办案民警又发现地面留有许多卫生纸,明显大大异于正常。这一非正常现象,很快引起了高度警觉的民警的新注意。随即,通过仪器检测,民警竟震惊的发现:马某肠胃内还有大量异物!
经审查,马某很快便向警方交代,自己体内还藏有不少毒品。于是,警方立即将马某带到派出所。
到达派出所内后,民警立刻让马某多喝水,希望嫌疑人能尽快将毒品排出体内。“因为万一毒品包装在体内破裂,很容易引发死亡。”民警告诉记者。
最终,经过艰难的数次排泄,直至第二天上午,嫌疑人马某终于将体内全部毒品排出体外,此次共有“海洛因”13颗。
所有的毒品,内层用塑料薄膜包裹,外侧用胶带缠绕,看上去就像是小香肠。
毒品排泄出来后被指令再次吞下肚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对体内藏毒、运输毒品你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30日中午11时许,警方在讲明政策后,让马某继续与缅甸的毒贩沟通,以引出在丹阳的收货人。最终,由侦查员假扮运送毒品的马某,在丹阳城河路某大酒店附近的阜阳桥上,成功抓获前来取货的四川籍涉毒女子张某。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马某交代,他来自安徽凤阳,原来在苏州打工。后因赌博输钱,走投无路,便在网上认识了一名毒贩,从而走上运输毒品之路。今年3月28日,马某乘飞机抵达云南的景洪,随后乘坐摩托车,沿着边境小道偷渡缅甸。在缅甸,毒贩让其将65颗包装好的毒品海洛因吞服下肚。然后,马某通过乘坐飞机从云南景洪到湖南长沙,再从长沙坐火车将毒品运输到丹阳。
警方介绍,所有交通费用均由毒贩负责,事成之后,毒贩给付1.3万元的费用。
而警方此前在马某入住宾馆床下搜出的重约300余克的海洛因,也全部都是马某从自己体内“拉”出来的。可笑的是,马某还未及将体内的海洛因“拉”尽,甚至没有来得及处理厕所内的大量卫生纸等现场,就被丹阳警方神兵天降抓获了。
警方介绍,人体贩毒挣钱实际上并不轻松,还是在返回内地期间,马某体内部分毒品一度曾排出体外,在向毒贩请示后,对方给出回复:“洗净之后,再次吞下肚!”
求财心切的马某,只好照办。
“人体藏毒”不进食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马某刚到丹阳就被警方抓获,但办案民警还透露,审讯中马某交代,其之前还曾经通过体内藏毒这一方式,成功将毒品运输到了新疆。
警方介绍,“人体藏毒”是犯罪分子为逃避公安机关检查、打击,采用的一种比较隐蔽的藏毒、运毒方式。受贩卖毒品巨大利润的诱惑,藏毒者强忍因胃部收缩的恶心感觉,将包装好的毒品吞进胃肠,到目的地再将毒品排泄出。
“一般毒品在藏毒者体内停留3到4天,期间藏毒者基本不进食”,警方特别提醒,“由于胃部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外部包装破损,他们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目前,马某被警方刑拘,张某被行政拘留。这一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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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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