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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违停司机被撞身亡 家属索赔遭拒

2017-05-23 11:52:18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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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去年报道了易到用车乘客在路上遇车祸理赔难一事。记者昨天获悉,由于该起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死者梁某的家属于事发后将专车司机李某、车辆所有人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及人保、平安两家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

去年报道了易到用车乘客在路上遇车祸理赔难一事。记者昨天获悉,由于该起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死者梁某的家属于事发后将专车司机李某、车辆所有人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及人保、平安两家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一审法院判决两家保险公司和李某共同赔偿死者家属87万余元。后人保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昨天下午该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

高速违停司机被撞坠桥身亡

去年5月1日凌晨3点,李女士夫妇上了李某驾驶的易到用车专车,准备前往机场。凌晨5点左右,二人听到一声巨响,得知发生了车祸,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车祸中,除了李女士夫妇受伤外,还有一人被车撞到桥下身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指出,在顺义区机场二高出京方向11公里加200米处,李某驾驶达喀尔公司的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轿车前部与梁某停在应急车道内的轿车左后部相撞,后梁某的轿车前部与站在车外的梁某身体相撞,致其坠落桥下死亡,车辆损坏。结论为李某驾驶小轿车未安全驾驶,梁某驾驶轿车违反规定停车,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梁某负次要责任。

记者了解到,李某因交通肇事罪在事发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家属诉多方一审获赔87万

梁某家属同时也将李某等几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共计120万余元的损失。

面对梁某家属的起诉,达喀尔公司一审时辩称,公司作为车辆所有人在事故中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李某认为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达喀尔公司所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而梁某驾驶车辆的保险公司人保则没有参加庭审,也未做出书面答辩。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达喀尔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平安保险公司赔偿梁某家属61万余元、人保公司赔偿21万余元、李某赔偿5.7万余元。

保险公司称死者非赔付对象

一审宣判后,人保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昨天下午该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服刑完毕的李某也到庭参加了庭审。对于事发经过,李某在法庭上说他也想不起来太多了。“当时我没有在应急车道跑,我是在最外侧车道跑,因为后面有车要超车,我就打方向盘,打多了撞到了梁某的车。”

人保公司在法庭上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付对象应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而本起事故发生时,汽车是在梁某实际控制之下,应认定其为车上人员非三者,不是赔付对象。此外,梁某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因此人保公司认为自身不应赔偿梁某家属损失。

梁某家属认为,梁某的死亡原因是李某驾驶的车辆撞击涉案车辆,涉案车辆再撞击梁某所导致。“既然事故发生时梁某是在车辆之外,人保公司就应根据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昨天,法庭未当庭宣判该案。

佰佰安全网提醒您: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面对交通事故时,我们应该如何赔偿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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