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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趸汽油倒卖 被刑拘

2017-05-18 10:34:25 来源:京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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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北京房山消防支队日前连续打掉3处此类私趸汽油“黑窝点”,联合公安机关对4名违法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2人被实施行政拘留。

在无任何合法手续和消防设施的情况下,租赁大院私趸100多吨汽油,并将两辆面包车摇身变成了随走随停的“流动加油站”,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记者近日获悉,北京房山消防支队日前连续打掉3处此类私趸汽油“黑窝点”,联合公安机关对4名违法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2人被实施行政拘留。

男子私趸百余吨汽油“流动”倒卖被刑拘

据了解,在房山消防支队防火监督指导一科副科长陈涛的 “管片”城关街道,辖区内有全区80%以上的储油储气及输油管道,且该街道正在对8个村进行拆迁改造,火灾隐患十分突出。据陈涛介绍,由于紧邻燕山地区及历史原因,一些人为了追求利益,城关街道衍生的“小化工”等违规存储和经营汽柴油现象普遍。“一些个人私自在家或租来的场地设置储罐,违法储存汽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用于自用或倒卖。这些储油点不仅没有任何合法手续,而且人员安全意识极差,连最基本的灭火器材都没有,操作起来极为随意”,陈涛说,“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据陈涛介绍,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他们把大铁门、大院子等作为火灾隐患摸排的重点。近日,陈涛和监督员全磊在城关街道西外环靶场路段进行摸排时,随即推开一处“大铁门”,首先进入视野的是15个用于储油的罐体,而紧邻旁边的两名男子“行踪可疑”地在两辆“面包车”旁来回走动,还隐约可见加油设备。在面对询问时,两名男子神色慌张,说话吞吞吐吐。陈涛和全磊打开面包车后门后,车厢内立即散发出一股浓重的汽油味,同时可见车内的倒卖汽油设备:一台加油机、一个方形油箱。随后,城关街道联合派出所将涉嫌储油的两名男子及其车辆带回派出所。经询问,两名男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男子私趸百余吨汽油“流动”倒卖被刑拘

据了解,两名男子为属地村民李某和张某,该大院是他们违法私趸汽油、柴油的场所,存储的主要是92号汽油,油料主要从房山区琉璃河南落村某“小化工”企业低价收购,然后他们再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汽油分别销售给附近居民。两辆面包车则成为他们放置盛满汽油的大油箱和加油机的“流动加油站”,而低廉的汽油价格也吸引了不少司机前来加油。

根据该两名男子的供述,陈涛和全磊随后联合派出所对房山区琉璃河南落村某“小化工”企业进行核查,了解到李某和张某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私自在此企业违法租赁油罐。现场,油罐内储油便约有汽油100吨。陈涛介绍,“100吨汽油如果发生不测,爆炸威力相当于40吨炸药,周边方圆几十公里都将受到牵连”。此外,消防方面从过往账目中发现,二人非法盈利额已达40余万元。

男子私趸百余吨汽油“流动”倒卖被刑拘

房山消防支队以未配置消防设施且灭火器损坏、不具备灭火能力、不及时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为由,依据《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两处储存地进行临时查封,同时指导派出所对该场所100吨汽油进行罚没,并处以5000元处罚。

据了解,李某、张某因涉嫌组织倒卖汽油,段某、任某私自非法储存、销售汽油,违反《刑法》非法经营罪,按照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规定,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陈涛表示,汽油是燃点较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国家对汽油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有关机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汽油。截至目前,消防方面已连续查处3处此类储油储气“黑窝点”,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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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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