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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用店铺引争执 毁坏财物受刑罚

2017-05-17 10:51:38 来源:井冈山报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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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永丰有一男子却因店租问题与承租人发生争执,还导致两万余元家具被损毁,最终自食其果,后悔莫及。

俗话说:和气生财。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果遇到分歧本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实现双赢。永丰有一男子却因店租问题与承租人发生争执,还导致两万余元家具被损毁,最终自食其果,后悔莫及。近日,永丰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毁坏财物案,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李某将自己的店铺租给王某使用,后两人因店租等问题产生矛盾,并多次争吵打架。一日,李某来到承租人的仓库想找王某理论店租事宜,见仓库内刚好无人看守,便一气之下随手捡来刮胡刀片划损仓库内41张床和床垫、2个梳妆台。经鉴定,被损财物价值21926元。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为泄私愤,故意用刀划损王某的床、床垫等家具,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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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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