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看见被子着火了,就随手拿起旁边的小水壶浇了一下,也没有查看火是否灭了,就离开了齐某家。
张某因比自己小20多岁的情人齐某与一陌生女子说了几句话,醋意大发,与齐某争吵了几句后,放火烧毁齐某房屋,并造成周边房屋不同程度损毁。日前,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昌平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案件回顾
50多岁女子张某已有家庭,却与比自己小20多岁齐某秘密交往了两年多。2017年3月,张某无意中看见齐某在家门口与一名陌生女子聊天,张某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下与齐某争吵了起来,由于午饭时,两人都喝了不少酒,张某借着酒意对齐某拳脚相加,还用手中的钥匙将齐某的头部扎破,头破血流的齐某自己前往医院包扎。
张某独自回到家中,并没有因为打伤了齐某而消气,反倒越想越生气。张某坐在床边点燃了一根香烟,为了解气便用打火机点燃了齐某的被子,张某看见被子着火了,就随手拿起旁边的小水壶浇了一下,也没有查看火是否灭了,张某就离开了齐某家。随后,张某给齐某发了微信消息说:“我给你家放火了,你去看吧”。齐某看到这条消息时还在医院,他相信张某能做出放火的事情,就急忙给附近的朋友打了电话,让朋友去家里看看。齐某的朋友刘某来到齐某家,发现齐某家从门缝里往外冒浓烟,就用脚把房间门踹开了,结果从房间内涌出了大量浓烟。刘某急忙拨打火警电话、疏散住户,大约5分钟后,消防队和民警便赶到了。
张某的纵火行为导致齐某屋内的家具、电器等物品被烧毁,所在楼层的楼道屋顶被烧毁,墙壁被熏黑,电线、网线等也损毁。火灾产生了大量浓烟,让临近住户产生了恐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张某明知是在居民楼内用打火机点燃被子极易引发火灾危急公共安全,却仍实施了该行为,构成放火罪。张某在放火时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一旦其的行为导致了人员的伤亡或是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条链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佰佰安全网提醒您:放火罪属危险犯,即使不造成严重的实际后果,只需行为存在危险性即可构成。况且烈火无情,每位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切莫因一时冲动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 想了解更多人身安全常识尽在佰佰安全网安全常识栏目!
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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