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小轿车上演“疯狂飞车” 不到一分钟撞击4次

2017-04-30 09:11:24 来源:颍州晚报
1779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一条3米多宽的乡村街道,不到1分钟的时间,接连发生四次撞击,造成一死多伤。

小轿车上演“疯狂飞车” 不到一分钟撞击4次

一条3米多宽的乡村街道,不到1分钟的时间,接连发生四次撞击,造成一死多伤。让人难以相信的是,肇事车辆的时速竟然超过100码,是刹车失灵,还是错踩油门?肇事司机究竟是犯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控辩双方对上述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因该案的案情较为复杂,且争议较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该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世琦担任审判长,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视频直播,拉开了阜阳中院“院长示范庭”活动的序幕。

案情

小镇来了“疯狂”的车

不到一分钟撞击4次

去年2月26日14时许,太和县三塔镇一酒店门口,走出一群酒足饭饱的食客。其中,两名中年男子上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桔黄色汽车。几秒钟后,一起“疯狂飞车”上演了。

该轿车刚一发动,就突然高速倒车,向后撞向马路对面的一家家具店。直到关闭的卷闸门将汽车阻拦。可该车并没有停下,又飞速冲出马路。在短短380米的距离,先是与对面行驶的三轮车发生剐蹭,后又撞上同向行驶的一辆三轮车,第二辆三轮车瞬间“飞”入路南侧的干沟里。轿车依然没有停下来,又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撞击,电动车车主当场死亡。此时,距离两名男子上车只不过短短几分钟。

午后安静的乡镇街道,顿时沸腾了。大家都对这起车祸感到不可思议,好好的车为何会失去控制,造成一死多伤的惨剧?

辩论

辩方称刹车失灵

控方称经检测制动踏板没问题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在对驾驶员高某某的血液测试后发现,高某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10.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去年3月21日,高某某被监视居住。今年2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受理。昨日,该案公开开庭。在检察机关提供的监控视频中,惊心动魄的一分钟被真实还原。被告人高某某承认,自己中午喝了点酒,但车辆失控不是他主观原因造成的,而是由于刹车失灵所致。

庭审现场,他讲述,当时他和一位邻居开车回家,发动车辆以后,本想倒车,可没有想到,车辆竟然冲了出去,他死死踩住刹车,可怎么也停不下来,撞到了路边一个家具店。慌乱中,他让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朋友帮忙拉住手刹。朋友没有开过车,随手一拨,竟然把档位推到了前进档。车辆顿时又冲了出去,再次发生多次撞击。

就刹车是否失灵,控辩双方持有不同的意见。

公诉机关认为,经鉴定机构检测,高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制动踏板没有问题。但这份鉴定结果并不被高某某认可。高某某的辩护人称,制动系统是否安全,不仅是在静态的状态判断,还应该通过在行车中,与油门、档位等零部件的配合,进行测试后才能认可安全性。

出具该检测报告的相关工作人员到庭作证,称因车辆遭受严重撞击后,发动机损毁严重,无法对其在动态过程中进行检测,只能根据国家标准进行相关检测,判断制动踏板是否有问题。

公诉机关在二次辩论中表示,车辆的制动系统是否出现故障,对本案没有直接影响。发生事故时,车辆的时速已超过100码,明显处于加速状态。如果不踩油门的话,不可能会有这么快的车速,也不可能造成如此严重的伤亡。

罪名

是交通肇事罪

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此外,庭审中,高某某的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不予以认可。他认为,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高某某呼喊同车的朋友帮忙拉住手刹,并鸣笛示意路人避让,说明其没有放任结果的发生。而且,在高某某自身受伤的情况下,还请求他人报警拨打110,还达不到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程度。律师认为,高某某的行为被定性为交通肇事罪较为合理。

公诉机关则持反对意见。这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在狭窄的乡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较多。被告人高某某作为一个有着十余年驾龄的老司机,明明知道酒后开车的危害,依然置之不顾,高速驾车行驶近380米。在倒车时发生第一次撞击后,高某某原本有机会下车查看情况,避免接下来发生更严重的撞击,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反而加速前进,具有逃逸的嫌疑,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悲剧

死者是被告人同学,事故伤了两个家庭

庭审最后,高某某陈述,他非常后悔,逢人便会现身说法,告诫大家喝酒的危害。深感对不起死者的家属,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瞬间发生的悲剧,改变了两个家庭的生活。死者秦某某不仅是高某某的同乡,还是他多年的同学,两家关系甚好。看到秦某某一家饱尝失去亲人的痛苦,高某某也十分痛心。

为了弥补过错,高某某称,自己已经拿出全部家底,还四处借债,在经济上补偿秦某某家人,目前已赔偿112万余元,取得了秦某某家人的原谅。他向秦某某的儿子承诺,今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会竭力去帮助。

在对高某某的量刑上,辩护律师建议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其从轻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适用缓刑。公诉机关表示,高某某酒后驾车,高速行驶,连续撞击路人和车辆的行为恶劣,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应适于从轻处罚和缓刑。

因该案的案情较为复杂,且争议较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相关

回归本位,院长开庭办案成常态

此次庭审,历时3个小时,审判长吴世琦以娴熟的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庭审直播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取得圆满成功。

庭审结束后,吴世琦真诚地邀请观摩人员,对庭审活动进行点评,指出其中的不足,引导大家进行改正。

“院庭长出庭审案,对年轻干警而言是件幸运的事。”今年33岁的法官助理郭连冬表示,自己作为一个法学毕业生进入法院工作,在接触案件后发现,书本上的知识根本不够用。跟着院庭长办案,看着一位优秀的法官遇到困难如何处理,这种直接的传道授业,在一定程度上让自己少走弯路,加快了成长。

“如果一个法院的院长不审案子,不够职业化,那么,这个法院就达不到绝对的职业化。”吴世琦表示,类似这种公开庭审的开展,对提升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大有裨益。另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组织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工作,让社会公众对法院的案件审理有了更为直接、全面的印象,深刻感知每一件案件的公正审理,增加了司法透明度。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


责任编辑:黄淑蓉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疯狂飞车
  • 撞击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