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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通报3家企业拖欠员工工资 被行政处罚

2017-04-21 10:09:07 来源:湘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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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4月18日,湘潭市人社局通报了今年的3起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被予以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

湘潭通报3家企业拖欠员工工资 被行政处罚

4月18日,湘潭市人社局通报了今年的3起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被予以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

2016年12月,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投诉,称由于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湘潭美高梅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拖欠146名员工自2016月6月至11月的工资,合计205万余元。

经调查,酒店员工反映属实。市人社局当即责令该酒店于2017年1月12日前,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接到通知后,该酒店只支付了部分被拖欠的工资,仍有部分被拖欠的员工工资未支付到位。

2016年11月,劳动者肖某投诉湘潭天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其2016年4月至7月期间的工资4250元。与此同时,该单位还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关系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问题。

经调查,肖某反映属实。市人社局责令该单位于2016年11月29日前,全额支付肖某被拖欠的工资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同时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但该单位拒不执行指令。

2016年10月,文某、朱某等7名员工向高新区人社局反映,称湖南庞龙建材有限公司拖欠54名员工2015年至2016年期间工资,共计123.6388万元。

经调查,湖南庞龙建材有限公司确实存在欠薪行为。市人社局责令该单位于2016年12月24日前支付朱某等54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但该单位拒不执行指令。

根据相关规定,市人社部门决定对湘潭美高梅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拒不完整执行指令的行为,作出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湘潭天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拒不执行指令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万元;对湖南庞龙建材有限公司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和询问、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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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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