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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超速驾驶摩托致2人死亡 被判刑4年

2017-04-19 10:38:26 来源:中新社浙江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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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法院获悉,涉案人刘某超速驾驶摩托车引发车祸致两人死亡,自己受伤,日前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45687.6元。

男子超速驾驶摩托致2人死亡 被判刑4年

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法院获悉,涉案人刘某超速驾驶摩托车引发车祸致两人死亡,自己受伤,日前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45687.6元(人民币,下同)。

2016年7月24日,刘某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下,超速驾驶摩托车搭载杨某从当地高湖镇驶往船寮镇方向,途经某路段时,与吴某无证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吴某当场死亡,刘某本人受伤。

经鉴定,刘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50%以上行驶,该车投了交强险但未投保商业三者险。

随后,当地交通部门对该起道路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在此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事后,刘某赔偿被害人杨某家属经济损失285000元,并取得了谅解。

刘某家属赔偿了吴某家属经济损失5万元。对剩余赔偿款项,刘、吴两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吴某家属将刘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除刘某依法获刑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外,而保险公司,也将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10000元。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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