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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未及时赶到一家五口全部死亡 谁之责

2017-04-18 10:43:32 来源:中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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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大家都知道发生了“疑似煤气中毒事件 一家五口身亡”的事,却不知道这一家五口原本可以被及时救助而免于死亡。999急救中心应救助而不救助,应作为而不作为,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何某一家5口死亡。

999不及时,一家五口全部死亡,谁来承担法律责任?

众所周知,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或 999 。在遇到以上任何一种困难时,求救者总是会拿起电话拨打相应的号码后等待被救援。当需要急救的病人在万分紧迫的情形下拨打了具有针对性的999急救电话后,总会认为自己得到了救治的希望。然而,当999急救人员与求救者擦肩而过,导致求救者死亡的可怕悲剧出现的时候,999急救中心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成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下面的案例,一家五口全部死亡,笔者希望通过讨论这个案例来给999施救者以惊醒,以这个血的教训来界定999急救中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案情介绍

2012年年初,在北京某超市工作的何某(女)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后没多久,其父亲何甲突然晕倒,不醒人事,家人立刻用家里面的座机拨打了999急救中心的电话,电话打通了却没有人接听。家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令何甲晕倒的,还以为是何甲自身身体状况出现问题才导致晕倒。大家并不清楚真正的原因是由于家中一氧化碳浓度超标引起了何甲的晕倒,所以家中所有人依然在一氧化碳浓度超标的房间中等待救援。

22点999急救中心回打电话给何家,何某的丈夫高某接的电话,高某在电话中描述了岳父何甲此时的状态(忽然晕倒、不醒人事),并告知了出事的具体事地址。999急救中心也表示了确认。半个小时后。999急救中心再次打电话询问出事地址,高某向999急救中心明确描述了从999急救车辆现所在位置到出事地址的行车路线,并答应出来迎接急救人员。在通话过程中,能清晰的听到何某的母亲在大声呼叫已经昏迷的何甲。2分钟又过了,999急救中心依旧只是来电话询问地址,何某、高某两人再次告知对方明确的行驶路线,并表述了何甲病情的严重程度。

再到后来何家的电话铃声不断响起,却再也没有人接听。后来从来电显示中看到还是999急救中心打来的。

第二天,何某的邻居刘某向警方报案,发现何某、高某、儿子高小某,何某的父母在家中全部死亡,疑似死于一氧化碳中毒。

何某家所在位置路牌标志明显,同时,据了解,事发当晚,999急救中心急救车辆曾到达过何某家所在位置,并向路人询问何某家的门牌号怎么走,在路人表示并不清楚后,999急救人员并没有继续寻找,而是选择离开。

案件分析

1、999急救中心是否为民事主体,能否作为被告?

1.1 999急救中心民事主体资格的认定

本案中,何家人认为999急救中心没有及时救援导致悲剧发生,要找999急救中心讨说法;999急救中心认为自己不是医疗机构,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双方争议焦点在于“999急救中心民事主体资格的认定”,而这一核心问题的解决将关系到何家人能否找999急救中心索赔、999急救中心是否能够承担赔偿责任等一系列具体问题的解决。具体到本案,争议解决的关键还决定着何家人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并得到法院的支持。

1.2 999急救中心诉讼资格的认定及其法理分析

根据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同年8月29日原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也规定了医疗机构类别的第9项是急救中心、急救站。可见,从法律地位上说,医疗急救中心、医疗急救站具备医疗机构的主体资格,应界定为民法中的民事主体,可以作为独立的被告来参加应诉。

2、999急救中心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急救医疗法律关系主体(包括救治者和求救者)的权利义务,从根本上说是指向自然人的生命和健康,求救者有权要求急救中心维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与之相对应的,急救中心有义务尽职尽责地维护患方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本案属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引起的不作为特殊侵权行为,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一般的侵权或损害赔偿案件侵权行为表现为故意的作为行为,而在本案中侵权行为却以特殊的不作为形式表现出来,并且是由先前行为引起,使该案的侵权行为表现的非常隐蔽和具有间接性。本案完全符合民法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四大构成要件:

一是该案有损害后果发生。

何某一家五口全部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无辜死亡,本案的损害后果显而易见。

二是999急救中心有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999急救中心在到达何某家附近后,本应按照路牌的规律指引或者向多名路人、当地派出所询问并结合先进的GPS定位找到何某家的具体位置,但是999急救中心到达何某家附近后没有详细寻找,也没有积极的向当地居民、派出所了解门牌情况,而仅仅是在只向一名路人询问未果的情况下,就放弃继续寻找。之前的三通电话已然表明何某一家情况已经十分紧急,而后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作为专业的医疗救助单位,999急救中心理应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继续寻找。可是999急救中心却放弃寻找,属于明显的不作为侵权行为。

三是损害后果与999急救中心的不作为侵权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事发当天,何某下班到家时,家人还都没有表现出异常。何甲晕倒,家人为他拨打了999救助电话,此时如果999急救中心的救助人员能够及时赶到的话,何甲会被及时抢救,何家其他人也不会出事。从何家人拨打的三通电话中可以看出,在何甲晕倒后,何家其他人意识还是十分清醒的,高某表示要出来迎接999急救中心的人员,表明他依然活动自如。如果999急救中心的人员不放弃继续寻找,并且找到了何家的话,他们中毒尚不深,不至于一家5口全部死亡。正是因为999急救中心的急救人员始终未到才导致悲剧的发生,因此,999急救中心的不作为与何家全家死亡的悲剧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四是999急救中心有过错。

999急救中心的人员对拨打999救助电话的求救者,应该在第一时间内通过专业的GPS定位系统定位,然后与求救者联系沟通进一步确定具体位置。如果无法取得沟通,可以积极的向专业的生活帮助热线、所在地区的广大居民甚至公安机关询问,获得结果后选择最佳路线在最佳抢救时机内到达求救者处进行救治。然而在本案中,999急救中心的救助人员在可以采用上述多种先进有效的办法的情况下依然没有找到何家的准确位置,不难看出,存在明显的过错;而且,999急救中心作为专业的救治机构,在后来电话无人接通的情况下,应当预见到何某一家当时所处的状态可能会发生不测后果,可是救助人员却没有继续寻找,而是在没有确认何甲是否已经脱离危险的情况下,就断然放弃寻找而离开,以至一家5口全部死亡。由此可见,999急救中心的过错已经相当明显。

结语

大家都知道发生了“疑似煤气中毒事件 一家五口身亡”的事,却不知道这一家五口原本可以被及时救助而免于死亡。999急救中心应救助而不救助,应作为而不作为,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何某一家5口死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的最终结果还不得而知,但999急救中心被起诉成为被告案例却已存在。2013年10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明确指出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市民因紧急求救拨打999能否适用《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还有待探讨,笔者希望出台更为全面的法律法规对此问题予以规定,扫除法律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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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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