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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泄私愤拨打千余次电话给国家机关

2017-04-15 21:39:18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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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17年4月13日消息,利用电脑软件不停向国家机关拨打6300余次“举报”电话,严重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及他人正常生活。

男子为泄私愤拨打千余次电话给国家机关

2017年4月13日消息,利用电脑软件不停向国家机关拨打6300余次“举报”电话,严重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及他人正常生活。近日,吉首市人民法院判决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02年,被告人周某与麻某相恋,之后两人领养叶某之女。后因周某与麻某感情不和,2013年麻某带女儿从上海回花垣老家。尔后,周某怀疑女儿被与麻某有关系的魏某拐骗,便给吉首市公安局写信和电话举报,同时与魏某电话交涉。吉首市公安局经过调查答复周某,魏某没有拐骗其女儿,其女在花垣县读书。但周某对此答复不予接受,认为调查人员徇私枉法。

从2014年底开始,周某便频繁打电话给红旗门派出所、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人员,同时给市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写信举报。2015年7月30日,公安干警前往上海当面答复周某,并要求停止对国家机关及私人频繁打电话的行为。周某仍不满意。8月开始,周某无休止地在上班时间给吉首市公安局、市政法委、市委办、州政法委、州纪委等国家机关办公室打电话,并辱骂相关人员。

从2014年11月至案发,周某利用电脑软件共使用45个号码不断拨打上述单位及私人电话6300多次,致使相关单位办公室电话处于瘫痪状态,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和他人正常生活。

2016年7月14日,吉首市公安局民警在上海警方配合下将周某抓获。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为泄私愤,采用向国家机关及他人打骚扰电话并辱骂相关工作人员的做法,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并表示悔罪,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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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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