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七兄妹为老宅拆迁优惠指标 对簿公堂

2017-04-13 10:49:38 来源:北青网
1599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后侯女士因亲兄弟姐妹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指标购房,将大哥侯先生等6人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财产损失214万余元。

因父母老宅拆迁,侯女士作为被安置人之一享有一定优惠购房指标,并获得一定数量的拆迁补偿款。后侯女士因亲兄弟姐妹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指标购房,将大哥侯先生等6人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财产损失214万余元。一审法院未支持其诉讼请求,侯女士上诉至北京一中院。近日一中院二审改判侯先生等6人赔偿侯女士损失87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海淀区侯女士的父母老宅拆迁,侯女士是列明的被安置人之一。根据当时该地区的拆迁政策,每个被安置人均享有50平方米的优惠购房指标。

侯女士指出,作为家庭代表与拆迁单位签订合同的大哥侯先生与其他几位兄弟姐妹等共6人一起,未经她同意擅自使用了本应属于她的优惠购房指标购房。对此,侯女士起诉要求侯先生等6人赔偿其损失共计214万元。

侯先生等人则称,侯先生曾将自己单位的福利分房资格让给了侯女士,当时侯女士承诺不再对父母的老宅主张任何权利,且拆迁之后侯先生已经给付侯女士10万元,作为其放弃优惠购房指标的补偿。

一审法院认为驳了侯女士的全部诉求后,侯女士上诉至北京一中院。一中院经审理认为,侯先生等6人未经侯女士同意使用其优惠指标购房,对于侯女士因此遭受的损失,应予赔偿。故改判侯先生等6人赔偿侯女士损失87万元。

财产纠纷是民事诉讼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怎样才能避免财产纠纷?佰佰安全网提醒您,要不避免日后不产生财产纠纷问题,最好就事先订立好双方或者多方之间意思真实、合法有效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按照协议约定来处理。相关安全防范知识尽在本网财产安全知识频道。


责任编辑:黄淑蓉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兄妹
  • 拆迁
  • 指标
  • 公堂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