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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买房 陌生男子来家称是房东

2017-04-10 12:00:03 来源:重庆时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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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4月6日,一个陌生男子突然闯入沙坪坝区杨梨路某小区一住户家,称自己是该房屋的房东,要求在这里居住的夫妻要不交房租,要不走人

4月6日,一个陌生男子突然闯入沙坪坝区杨梨路某小区一住户家,称自己是该房屋的房东,要求在这里居住的夫妻要不交房租,要不走人。“这个房子明明是我们自己买的呀,怎么还会有房东来收租?”夫妻俩很诧异,立即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发现,这套房子原来早在一年前,就被这对夫妻的儿子卖了……

昨日,记者从沙坪坝区覃家岗派出所了解到,50多岁的王先生夫妇家住沙坪坝区杨梨路一小区,早年以8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住宅。当初在购买房子时,夫妻俩因为考虑到只有一个儿子,长远来看,怕今后过户麻烦,便决定以儿子的名义购买。而王先生的儿子小王今年25岁,自己在外做广告生意,平时比较忙,近一年来更是很少回家居住。

4月6日,王先生和妻子在家休息,突然有一个陌生男子敲开了房门,“我是这房子的房东,你们的房租已经到期了,要不续租,要不就搬走。”

“这房子明明是我们花钱买的,怎么会有什么房东!”王先生夫妇怎么也不相信,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男子,当即拒绝了对方的要求,双方于是发生争执。最终,王先生选择了报警求助。

覃家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过了解,这个陌生男子姓李,这套房屋的房产证显示确实在一年前房子已经过户给了李先生。当时去过户的人正是该房屋的前主人王先生的儿子小王。

李先生表示,去年3月,小王因为在生意上出了问题,很缺钱,于是将这套房子以40万的价格卖给了他。而李先生也是到现在才知道,小王一直没有将卖房这件事告诉父母。

李先生表示,去年年初,自己曾多次到这里来看房,但没有看到过小王的父母。看着房产证上写着小王的名字,他于是没有多想,最终买下了这套房子。大家分析,小王可能是在父母不在家时带李先生来看的房子。

双方在签购房合同时附加了一条,“房屋反租给小王,租期一年,租金8000元。”

眼看3月底一年的租期已经到了,李先生多次打电话给小王,询问他是否还租房子。可快一周了,小王的手机怎么也打不通。于是在4月6日,李先生才到这套房子来查看,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得知真相后,想到儿子就这样卖了自己的房子还不跟自己商量,王先生夫妇气不打一处来。王先生立即拨打了儿子小王的电话,在电话这头,气愤不已的王先生狠狠责骂了自己的儿子。

但随后,小王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直到现在,民警也在尝试与小王联系,让他勇敢地出来向父母交代清楚这件事,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王先生夫妇仍住在这套房子里,双方协商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昨日,就此事记者采访了重庆昂正律师事务所的杨朝敏律师。杨朝敏律师表示,王先生夫妇买房所出资金可以与儿子形成赠与或者借款等法律关系,但出资并不表示王先生夫妇成为房屋共有人。房产证上写的是小王,因此小王是法律认可的房屋所有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置。花钱购买并过户的李先生不存在任何责任,属于合法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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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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