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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一老板向河道中排放有毒废水 被刑事拘留

2017-03-28 10:59:31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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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年来,“五水共治”行动正让我们身边的水环境变得越来越好,社会对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而在如此大环境下,却仍有人顶风作案,向河道中排放有毒废水。

台州一老板向河道中排放有毒废水 被刑事拘留

近年来,“五水共治”行动正让我们身边的水环境变得越来越好,社会对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而在如此大环境下,却仍有人顶风作案,向河道中排放有毒废水。近日,台州玉环楚门镇一家企业就因违规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前阵子,玉环楚门派出所在一次巡防检查中,发现胡新村一条河道水质异样,明显有污水排放痕迹,民警顺流往上游调查走访,发现污水源头来自一家金属制品厂。

据调查,该金属制品厂在氧化生产线高温封闭环节中,擅自添加含有重金属镍的封孔处理剂,为节约成本,该厂并未对该废水中含有的重金属镍进行处理,而是直接排放到厂外。这种含有重金属镍成分废水排入自然环境,会对水源和土壤造成污染,人体经常接触镍会引起皮肤炎,严重的可导致中枢性循环和呼吸失调,使心肌、脑、肺、肾呈现水肿、出血和变性,且有致癌作用。

楚门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的物质、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调查中,该金属制品厂吴某等三名主要负责人到楚门派出所投案,对该厂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人已被玉环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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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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