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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开车捡手机撞店铺

2017-03-21 14:40:42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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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开车捡手机撞店铺引关注。

网络配图

开车捡手机撞店铺引关注!谢某,现年40岁,渝北区双龙街道人,刚刚取得C1驾照,刚买了新车。当时,谢某驾车从双湖路开往一碗水街,来到第一中学寄宿学校附近时,她放在仪表盘上的手机响了。当,她想接电话时,没想到,手机突然掉落到车座下。就这这瞬间车祸发生了,车头撞进了一家店铺门口,车头严重受损,门店卷帘门、墙体被撞坏,一名中年女子瘫坐在车旁,惊恐不安,所幸无人员伤亡。一名中年女子瘫坐在车旁,惊恐不安。

近日,在重庆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一位女驾驶员因为开车时去捡掉在车内地板上的手机,造成车辆失控,冲上路沿,撞进路边店铺。

3月16日10时4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接警称,在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发生一起机动车撞击门店的交通事故

在现场,一辆红色东风日产轿车的车头撞进了一家店铺门口,车头严重受损,门店卷帘门、墙体被撞坏,一名中年女子瘫坐在车旁,惊恐不安,所幸无人员伤亡。一名中年女子瘫坐在车旁,惊恐不安。

网络配图

经过民警调查,瘫坐在地上的中年女子就是事故车的驾驶员,名叫谢某,现年40岁,渝北区双龙街道人,刚刚取得C1驾照,刚买了新车。当时,谢某驾车从双湖路开往一碗水街,来到第一中学寄宿学校附近时,她放在仪表盘上的手机响了。当,她想接电话时,没想到,手机突然掉落到车座下。,她竟然准备埋下头去捡拾手机。就在她低头弯腰准备埋头捡手机时,手离开了方向盘的一瞬间,车辆突然失控,冲上路沿,越过人行道,一头撞进了路边一家门店。幸亏,当时人行道和门店里没有人,没有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该事故是谢某驾车分神造成的,她承担全部责任,负担自己的车损4000余元,并赔偿门店损失3000元。其驾驶过程中有妨碍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民警对其处以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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