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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矛盾女子带娃跳河轻生

2017-03-20 12:29:13 来源: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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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3月12日,湘乡市28岁的张某某在与婆婆吵架后,抱着不足1岁儿子要跳桥轻生。经路过市民劝解开导,最终将其孩子救下,该轻生女子不幸溺水身亡。

3月12日,湘乡市28岁的张某某在与婆婆吵架后,抱着不足1岁儿子要跳桥轻生。经路过市民劝解开导,最终将其孩子救下,该轻生女子不幸溺水身亡。

据了解,张某某与黄某某于2014年9月结婚,2015年农历3月诞下一女,女儿因先天性疾病夭折,2016年农历4月两人生下一名男孩。之后,婆婆王某某在湘乡华龙嘉园帮忙带小孩,因婆媳关系不融洽,多次发生家庭矛盾,导致夫妻关系紧张。2016年,因家庭矛盾,张某某曾跳河未遂。

网络图片

2017年3月7日,张某某与婆婆王某某、丈夫黄某某发生争吵,张某某打砸家中物品,黄某某推打了张某某。3月12日上午,张某某父亲从外地赶回做两人工作,但未成功。当日中午,张某某发出了欲寻短见的信息。

因家庭矛盾女子带娃跳河轻生

张某某朋友圈所发文字

张某某朋友圈所发文字

遗书

遗书

下午13时许,张某某抱着孩子来到涟水河边,脱下外套将小孩包裹放在地上,附近群众发现情况前来劝阻。但当黄某某等人寻找到河边时,张某某跳入了涟水河中。黄某某不会游泳,其朋友马上跳入河中施救,因水流较大,施救未能成功。至3月13日上午才将张某某遗体打捞上岸。

张某某跳河地点

张某某跳河地点

经检验,张某某系溺水死亡,排除他杀。公安机关向死者家属通报了死亡原因,家属无异议。事件发生后,黄某某因多种压力于3月14日离开湘乡躲到外地。3月18日,经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将其找回。

经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黄某某殴打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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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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