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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 与室友争执后将其砍死

2017-03-14 09:55:38 来源:安徽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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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与室友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王某竟持刀将其砍死。据了解,经鉴定,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检方遂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其强制医疗。

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 与室友争执后将其砍死

与室友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王某竟持刀将其砍死。据了解,经鉴定,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检方遂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其强制医疗。13日,合肥市肥西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王某,男,30岁,本科学历,原在合肥某公司就职。据了解,早在2012年12月,王某便因精神问题到淮北市精神病院就诊,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此后,他一直接受治疗,去年年初,王某认为,自己的病情已得到控制,便自行停止用药。

去年5月,王某搬到肥西县桃花工业园某小区居住,并与同事徐某、郑某同住一室。去年6月6日凌晨1时许,王某起床上厕所时因声响比较大,与徐某发生争执,随后,王某从厨房拿来菜刀,将徐某砍死。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将王某控制,当时王某精神恍惚,回答警方讯问时说感觉自己被人利用了。民警遂将其带回作进一步调查。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王某回答讯问时言语凌乱,情绪不稳,其思维离奇古怪,同时其有精神病史,于是警方对其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经鉴定,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中,王某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王某的父亲表示,将配合司法机关对儿子进行进一步治疗,不再给社会带来危害。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佰佰安全网提醒大家:精神病患经常会不受控制的做出伤害他人以及危害到社会行为,而且对患者本身的智能、情感也会造成很大的危害,所以家人及看护要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看管,以避免他们做出危害性行为。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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