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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化纤厂发生火灾 3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2017-03-12 16:34: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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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电焊时引发的火星,引燃了管道里的纱绒,星星之火很快演变成一场大火……昨天,记者从柯桥区消防大队了解到,3月7日下午,位于柯桥区齐贤镇的绍兴忆丰化纤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经过调查核实,3名责任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电焊时引发的火星,引燃了管道里的纱绒,星星之火很快演变成一场大火……昨天,记者从柯桥区消防大队了解到,3月7日下午,位于柯桥区齐贤镇的绍兴忆丰化纤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经过调查核实,3名责任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绍兴一化纤厂发生火灾  3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据柯桥消防大队介绍,3月7日下午,柯桥消防接到报警称,位于齐贤镇的绍兴忆丰化纤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消防部门迅速赶往现场将火扑灭。据了解,这起火灾烧损的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并未造成人员的伤亡。

消防部门查明,这起火灾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人违规操作、周围堆放大量可燃物、相关人员的监管过失有关。消防部门认定的起火原因是:未做好施工现场防护措施,违规电焊引燃管道里的纱绒造成火灾。

“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监管人员,都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依据《关于消防监督管理适应拘留处罚的指导意见》第六十四条:单位过失引起火灾的,处罚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最终,我们将涉事的3名责任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柯桥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昨天上午,记者在采访时获知,为了提高企业火灾防范意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还全面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整治。在检查中发现,有2人在轻纺城市场内吸烟,检查人员当即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2人依法行政拘留5天。检查人员告诉记者,轻纺城市场属于棉制品、布料、服装、鞋袜等可燃物品商场,且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属于高危火灾场所,所以市场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企业在动火作业前,一定要把现场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同时配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巡查,落实专人在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复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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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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