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赔了钱,就动起了歪脑筋,在网上找了两个陌生人准备一起找个有钱人“绑架”。
做生意赔了钱,就动起了歪脑筋,在网上找了两个陌生人准备一起找个有钱人“绑架”。他想到的对象是一名农场主,“我就认识这一个有钱人”!
天太冷、对方车开得太快、对方车里人太多、跟踪跟丢了……9天的时间里,他们先后准备动手五次,都没有得逞。
其中的组织者因为准备绑架一个多月没有回家,家人以为失踪,报警后在街上偶遇,他因此落网——这时他才知道,他们一直跟踪的对象其实是农场主的哥哥……
生意赔了钱网上找来陌生人预谋绑架
“我们准备了刀、电棍、胶带、维生素C、尼龙绳、一把螺丝刀、3个线帽子、3个口罩、一把钳子。绑架后威胁那个老板向他要300万元人民币,不给钱就让他吃维生素C,告诉他那是安眠药,让他害怕。”
小石今年刚好30岁,是营口大石桥人,小学文化。最近这两年,他做水果生意赔了10万元,手头缺钱的他就动起了歪脑筋。
“绑架来钱快啊,但是我这身边哪儿有有钱人呢?”小石想来想去,想到了2013年10月份的时候,他曾经在盖州市青石岭镇一家农场里开过抓钩机,帮农场做水田清淤。“我看那个老板挺有钱的,我就认识这一个有钱人,就绑架他吧!”
2016年1月初,小石开始预谋:“我给自己起个网名叫‘金钱奴隶’,然后开始在网上找帮手,就认识了小超,他发了个‘干一票’的帖子,上面的意思是:谁要绑架,请联系我。我就跟他聊天,我跟他说我这边有个目标,我准备找人一起绑架他,我把农场老板的情况跟他讲了一下。他就同意了,他说他有经验,以前绑架过,但没有成功。他还说想带几个人一起过来绑架,我害怕他们人来多了最后事情做成了,他们把钱独吞了再把我弄死,我就告诉他自己过来就行。第二天他自己坐火车从上海来找我了。然后我让他再找一个人一起来。他又在网上联系了小莫,是湖南人,坐飞机就过来了。”
“我们准备了刀、电棍、胶带、维生素C、尼龙绳、一把螺丝刀、3个线帽子、3个口罩、一把钳子。绑架后威胁那个老板向他要300万元人民币,不给钱就让他吃维生素C,告诉他那是安眠药,让他害怕。”小石表示。
第一次动手:天太冷冻得直哆嗦
不过到了目的地,小超和小莫发现行动肯定失败。北方的寒冬腊月,让出生在湖北从上海赶来的小超几乎失去了行动能力。
三人商定好,小超骑着摩托车埋伏在农场附近,另外两个人躲在一旁。看到老板一个人开车路过时,小超骑摩托车去撞他的车,然后另外两个人就跟过去一起把老板控制在他的车里,“然后我们开老板的车把他拉到附近的大坝上,用刀和电棍吓唬他。”
为此小石还找自己的表弟借了一辆摩托车。
一切准备就绪,2016年1月24日早7时许,三人准备实施绑架。小超首先骑着摩托车带着大家准备的工具到了农场附近,小石和小莫坐小客车去目的地。
不过到了目的地,小超和小莫发现行动肯定失败。北方的寒冬腊月,让出生在湖北从上海赶来的小超几乎失去了行动能力,“我们到地方看到小超时,他冻得直哆嗦,他说:太冷了,受不了,现在就是目标来了我也动不了了,咱们回去吧。当天我们就没实施绑架。回去后他俩说要是有辆汽车就好了”。
第二次动手:车太快没追上
“那天上午9、10点钟的时候,他们看见目标开车进了农场,我们准备等着绑架他,一直等到下午2点多钟,我们看见他一个人开车从农场里出来,我准备开车去撞,然后绑架他。”
作为本地人,弄汽车的任务就落到了小石身上。他找到一个要卖微型面包车的朋友。“那个朋友说卖8000元。我跟他说我现在没钱,等我有钱了把买车钱给他,让我把车先开走。那个朋友同意了,我给他打了张欠条,开着车和小莫走了。”
小石买汽车的同时,小超把小石从表弟处借的摩托车以80元的价格卖掉了。
“我们商量怎么开车绑架,小莫说还是在农场附近蹲守,看见目标后,开我们的车去撞他的车,等目标的车停下来,我们就把他弄上我们的车,小超说他去掐对方的脖子,再用手捂住对方的嘴,让我和小莫出一个人用电棍电对方,闲出来一个人用胶带把对方缠上固定住,最后把目标拉到附近的坝上时再要钱,或者说出他的银行卡密码,然后我们再去银行取钱或者刷贵金属。”小石介绍。
2016年1月24日买完车后,几人当晚偷了两张牌照,并将其中一张牌照挂在面包车上。第二天早晨7时许,三人就开着车去农场附近转,等待时机实施绑架。
“小莫说下午动手的话时间不太充足,他说从实施绑架到拿到钱要在6个小时之内,不能留目标过夜,那样风险太大,所以我们就同意了。通常我们都是从早上一直转到中午12点左右,如果没有好的机会我们就不动手。”小石说。
2016年1月末的一天,机会第一次出现:“那天上午9、10点钟的时候,他们看见目标开车进了农场,我们准备等着绑架他,一直等到下午2点多钟,我们看见他一个人开车从农场里出来,我准备开车去撞,然后绑架他。但是当时他车开得太快了,我一直没追上,一直追到镇上的集市。他把车停下进集市里了。我们看见集市上的人太多了,没法动手,我们就走了。”小石表示。
第三次动手:对方人太多没敢下手
“我们一直等到下午3点多钟,看见他拉着4个人从农场里出来。我们看他车上人太多了,没办法动手,所以就一直在后面跟着,准备跟到他的家中,把他家的住址找到,以后好在他家门口绑架他。”
虽然“行动”失败,当晚三人还是计划好了得手之后的安排:“我们戴好帽子和口罩,不让他认出我们的样子。小超还说如果他不给我们钱,我们就折磨他,用钳子夹他的手指头;动手拿到足够的财物后,把目标绑在车里,把车的暖风打着,等我们三个都逃到外地,确定安全后,给他的妻子发信息,告诉他的位置,让他妻子去救他。我们逃到什么地方没具体定,初步想先共同逃到沈阳,再分头跑。”
1月31日,三人又看见目标开车进了农场。
“我们一直等到下午3点多钟,看见他拉着4个人从农场里出来。我们看他车上人太多了,没办法动手,所以就一直在后面跟着,准备跟到他的家中,把他家的住址找到,以后好在他家门口绑架他。那天我们一直跟他到营口大石桥一家医院附近,把他跟丢了,我们就走了。”小石说。
第四次动手:先跟丢了最终找到了住处
“小超不会开车,当时也下车了。我就开车在后面追,追到还是最初那个小区,由于当时就我一个人也就没动手。”
2016年2月1日,三人的“绑架事业”终于有了进展。他们在农场附近第三次看见目标,当天下午3时许,目标再次开车拉着4个人从农场里面出来,“这一次车里面人还是多,我们没办法动手,就在后面跟着车走,一直跟到大石桥一个小区附近,又把他跟丢了。”
不过,“幸运”的是,小石继续向前开车,到了路口调头回到小区道口时,又看见目标开车出来,“当时路上的人太多了,我们没法动手,我就开车在后面跟着他,一直跟到水产市场门口,目标把车停在门口走进了市场。我想进去确定一下是不是目标,我就下车进了水产市场,没等我走回去上车,就看见目标开车走了。当时我们车上就小莫一个人。”小石介绍。
“小超不会开车,当时也下车了。我就开车在后面追,追到还是最初那个小区,由于当时就我一个人也就没动手。”小莫表示。
当晚8时许,小莫带着小超、小石一起到了目标住的小区,认了目标的家。然后三人晚上又偷了一辆车牌照按在自己的汽车上,并用在网吧偷的一张身份证在一间宾馆开了房间。
第五次动手:想在车库门前下手“最有经验的”怕了
“我们三个人准备跟上去,小莫走在前面,我在中间,小超在后面,刚走了几步,小超在后面开始磨蹭,不往前走,然后就看见目标开车走了。”
当晚大家商定,第二天早上去目标的住处蹲点,在能看见目标的车库的地方蹲守,等目标下楼去车库取车的时候,三人就一起冲进车库,小超扼住目标的脖子并捂住对方的嘴不让他出声,小莫去找车库钥匙关车库大门不让别人发现,小石负责协助小超控制住目标,然后用胶布将目标绑住。如果目标反抗,他们就打算用电棍电击目标。等把目标控制住后,将目标带走。
2016年2月2日早7时许,三人将车扔在目标小区附近,准备在目标家门口实施绑架,然后开目标的车换自己的车。小石这次还换了一件其他颜色的棉服。
“我们等到7点半左右看见一个人,从他家中出来往车库方向走,当时我只看了一眼他的背影,不敢确定是不是目标。我们三个人准备跟上去,小莫走在前面,我在中间,小超在后面,刚走了几步,小超在后面开始磨蹭,不往前走,然后就看见目标开车走了。我看见小超当时不太想干了,我也想暂时结束。过后我问小超为什么当时墨迹了,不跟我们往前走,他说我们走时喊他他没听见。“小石说。
家人报警三人落网才知跟错了人
小石在预谋绑架的这段时间,他的家人同时一直在寻找他。
“能有一个月没回家了,1月1日那天他和他媳妇一起去营口市里逛街,逛半道他让媳妇自己逛,逛完自己回家,说他要去上网,结果一直没回家。电话关机,也找不到人。一直持续到1月中旬左右,我们还在当地派出所报了失踪,也一直没消息。”小石的家人表示。
2月2日上午,小石结束没有得手的“绑架”后,在路上遇到了寻找自己的父亲、岳父和表叔。
“我跟小石说:你不回家干嘛,你赶紧回家。他跟我说:老叔你放我走得了,我不能回家。我问他:你怎么地了,要是外面欠别人钱了,跟大伙说,我们帮你凑钱。小石说:你赶紧放我走得了,我把人整死了,摆平不了了。这时我和他爸就拽着他不让他走,我就报警了,过一会儿警察就来了。”小石的表叔介绍。
“我当时就是不想回家,就骗他们说我杀人了,谁知道他们能报警啊!”小石说。
三人落网之后,警方开始核实工作,发现近10天来,三人跟踪的根本不是农场主,而是农场主的哥哥。
绑架未遂三人终审获刑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三人犯绑架罪一案,并于2016年5月24日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2016年1月份,三人预谋后欲绑架农场主蒋某索要赎金,并准备了摩托车、面包车、胶带、电击棍等作案工具。2016年1月24日至2月2日间,三被告人误将蒋某某作为绑架对象,先后多次驾车守候在农场门前路段、蒋某某上下班往返经过大石桥市的路段、蒋某某的住宅附近,伺机实施绑架。均因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目的未能得逞。
法院认为,三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三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目的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小石系自首。
法院判决小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小莫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小超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三人上诉。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三人在实施绑架犯罪过程中,分工合作,地位等同,应认定为共同犯罪;三人屡次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手,小石在被其亲属拦住劝其回家时拒绝跟随亲属回家因而落网,三人均没有作出放弃绑架的意思表示,不属于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
日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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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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