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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斗气举报对方“酒驾” 忘记自己喝过酒

2017-01-12 11:20:38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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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0日晚上,一名男子醉酒驾车到六合八百团结路时开车与人斗气,双方发生争吵后,他怀疑对方酒驾并举报。

10日晚上,一名男子醉酒驾车到六合八百团结路时开车与人斗气,双方发生争吵后,他怀疑对方酒驾并举报。不料对方淡定等待民警到来,而他全然忘记自己喝过酒,结果被查处。

“我在八百团结路,怀疑别我车的人酒驾。”10日晚上10点50分,六合交警大队金牛湖中队接到柴某报警称,有人开车与他斗气,怀疑对方酒驾。当民警到现场后,剧情发生了戏剧性反转,被举报人淡定地站在路边等候民警来处理。“报警人开车斗气,还恶人先告状。”对方见到民警后主动表示自己并没喝酒,愿意接受检测。就在此时,民警闻到举报人柴某一身酒气。民警用酒精测试仪立即对两人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被举报人根本没有喝酒,而举报人柴某的数值达到了100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当民警将结果告知柴某时,他傻了眼,语气也软了下来,想要民警从宽处理。原来,柴某当晚喝过酒驾车经过事发地点时,自认为被对方“别”了一下,于是上前将对方拦了下来,双方在路边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柴某打电话举报对方酒驾,希望给他一个教训,完全忘记自己刚刚喝过酒。目前,柴某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佰佰安全网提醒:

开斗气车的危险性比较大,经常会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为了斗气,采取互相超车、挤、逼对方车辆,甚至占用逆向车道超车、挤、逼对方车辆,极有可能使其他车辆因受到撞击或者紧急避让而失去控制,从而酿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而这种情形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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