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作为法院的最前线,它直接关系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安检作为法院的最前线,它直接关系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进法院也要安检,
不太亲民吧?”
“法院安检堪比机场安检,
法官们也太胆小了吧?”
......
当看到法警们安检出的物品,您就不会觉得法院安检可有可无了。
值班法警在对一来院交款当事人安检时,发现携带弹弓一副,钢珠十五颗。
值班法警在安检中,从一名当事人处查出一瓶农药
一名当事人竟携带了一把刀企图通过安检
一企业代表来法院签字时,竟携带了这把刀
这些物品都是值班法警在安检时查获的
日常当中,法警安检时查获的物品远不止这些
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17:10,兰山法院全年共安检218658人,查出打火机133864个,管制刀具5把,小刀210把,相机128部,录音笔56部,白酒3瓶,弹弓1副。
事实证明,法院的那道安检并没有阻碍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而是保障了法院与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每天有一千多人通过安检门,兰山法院的安检只能加强不能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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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带着大家体验,兰山法院的安检是什么样。
兰山法院在立案大厅、信访大厅和审判楼分设三处案件检查处,对出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安检。
如果是当事人律师,出示律师资格证可走律师通道,如果是普通当事人在引导员的引导下拿出身份证,进行登记。
将携带的金属物品、磁性物品、液体放入置物筐,将随身携带的包放入X光机通过安检门,如果报警铃响,法警会持安检仪手动检查。
值班法警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当事人进行登记
对当事人携带的包包进行检查
当事人通过安检门触动报警铃
值班法警
持安检仪进行手动检查
为更好的确保法官及当事人的安全,兰山法院值班法警还配备酒精测试仪,对当事人进行酒精测试,凡通过测试酒精含量超过20%,则不准进入。
关于安检,你该知道这些事
一、什么是安检?
安检,即安全检查,是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
二、哪些情况需要安检?
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一般设有工作人员通道和诉讼人员通道: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来法院办理公务应出示工作证,从工作人员通道进入,不需要通行条、安检,但随行人员除外。
2、所有出庭人员、信访人员应提供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出示传票或旁听证,经诉讼人员通道进行人身、物品的安全检查后,才可进入审判区域。
三、
哪些人
不能进入审判场所?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七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场所:
1、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
2、未成年的(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3、精神病和醉酒的;
4、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
5、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
6、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
四、
哪些东西一定不要带?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八条规定,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1、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2、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它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3、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4、其它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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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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