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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须分清“李逵”“李鬼”

2017-01-12 09:31:57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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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岁末年初是传销案件的高发期。

岁末年初是传销案件的高发期。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尤为猖獗,尤其是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的传销活动呈现不断蔓延的趋势,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网友:如何分辨正规微商和违法网络传销?

主持人:免费购物、高收益理财、购买原始股、网上创业、网上博彩、爱心互助……网络传销总是紧跟当前互联网的风口,花样翻新。

比如近期曝光的“云在指尖”微商传销案。犯罪嫌疑人开发了一个在线购物、支付、返佣功能的微信商城,参与人员购买128元的商品后成为会员,再继续发展其他会员购物可获得佣金,当事人根据上下线关系和会员级别确定返佣。

但是,无论违法者有多少新噱头、新花样,都离不开传销的基本套路:第一,收入门费,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会费取得入门资格;第二,拉人头,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第三,设置层级,用下线缴纳的费用支付上线报酬;第四,团队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或奖金。此外,永远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不要被暴利诱惑。

网友:网络传销的危害有哪些?

主持人:传统的传销具有组织严密、杀熟、编造暴富神话、洗脑、高额返利、商品道具、价格虚高等特征。与之相比,网络传销虚拟性强、更具隐蔽性、更有欺骗性,危害也往往更大。

此外,由于网络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网络传销案往往也呈现出覆盖面广、涉案金额巨大的特点。2016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一批网络传销案件,湖北“云在指尖”微信传销案涉案金额达6.2亿元,关注“云在指尖”公众号人数达2400余万人。

网友:如何遏制网络传销,避免上当受骗?

主持人:网络传销的宣传大多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网络开展,工商、网信办、通信等相关部门必须强化协作,建立密切的长效性网络监控、信息搜索、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清除互联网上的传销宣传信息,关闭传销网络培训空间。

主要网络服务提供商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管理,引导其建立实时的传销信息关键词上传渠道屏蔽、网络平台信息搜索等功能,即时删除有关传销信息,发布预警提示。

媒体可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骗人伎俩,揭露其违法本质。相关网络平台也应承担治理传销的责任。以微商为例,即便平台查封涉及传销的微信账号,其重新申请账号继续故技重施并非难事,因此平台要加强技术监管、自律监管,主动识别异常账号。

佰佰安全网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避免上当受骗,一旦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举报,用法律途径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安全防范知识尽在本网生活维权知识频道。


责任编辑: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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