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制片出身,一个演技惊人,两人联手出演了一起“大戏”企图骗钱,没想到竹篮打水一场空,到头来终将面临牢狱之灾。
一个制片出身,一个演技惊人,两人联手出演了一起“大戏”企图骗钱,没想到竹篮打水一场空,到头来终将面临牢狱之灾。今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永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郭某、张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
“制片人”联手朋友出演“碰瓷”戏码
郭某,34岁,曾做过制片人,拍过电影。
张某,38岁,务工,和郭某是台球“球友”。
据郭某交代,今年7月份,两人相约一起打台球。聊天的时候张某提到,如果兄弟因为自己的事情和别人发生争执,然后失手打死那个人,自己肯定会想办法让他跑路。于是,两人商定,有机会的话两人联手演一场戏“捞笔大的”。
随后的一天,郭某在路上碰到了自己以前的邻居大铭,突然想到,大铭的胆子比较小,如果让他酒后开车,再制造“碰瓷”假象,一定能够得手。
于是,8月9日,郭某将大铭约到永嘉县瓯北街道的一家KTV一起唱歌喝酒。第二天凌晨的时候,两人酒足饭饱准备回家,郭某便让大铭开车顺便捎自己回家。
途中,车子经过郭某和张某事先约定的地点。早在边上埋伏了许久的张某骑着自行车,一下子撞到了车屁股上。大铭和郭某下车,看见张某倒在地上,说自己腿摔断了要大铭赔钱。大铭见状,要送张某去医院,三人便上了车。
演戏上瘾“杀人”“埋尸”环环相扣
车上,当听到大铭仅愿意支付几百元的赔偿金。张某、郭某认为钱太少,便决定临时上演点“狠戏”。张某将早就准备好的红色颜料往身上涂开,同时在车上大骂郭某和大铭。
郭某假意为大铭出头儿,让大铭把车开到山边停下。车门一开,郭某就顺势用力推了张某,张某倒在草丛中,手捂肚子,腿也随着抽搐。大铭一看张某身上一片鲜红,以为郭某用刀捅了张某,顿时慌了神。郭某趁机制造自己杀死张某的假象,开车载着大铭及张某的“尸体”到温州市鹿城区的山上,挖坑伪造埋“尸”现场,企图向大铭索要更多财物。
据公诉机关指控,事后,郭某向大铭提出购置房产、抚养幼儿需要30万左右的费用,郭某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只要大铭给自己准备好安家费。
大铭拿不定主意,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自己的亲戚。亲戚一听,觉得事有蹊跷,马上便向公安报警。第二天,大铭带着民警找到郭某家中。郭某被抓获归案后,协助民警抓获了张某。
被告人庭上悔恨“事情做过了头”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张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两被告人都承认自己利用被害人醉酒后驾车不敢报警的心理进行敲诈,但对指控的事实存在异议。
张某辩称,自己并未提出“替兄弟出头打死人”这一主意。同时说道,开始只是“碰瓷”,没想到后来竟演变成了犯罪,“把事情做过了头”,自己感到很后悔。
而郭某则辩称,自己并没有主动向大铭索要30万元的安家费,自己只是针对大铭问自己家庭情况时候据实回答的。
对此,公诉人回应,郭某的行为带有明确的目的性,而大铭也确实准备给郭某安家钱,因为家人阻止而没有做。两被告人尽管没有明确商量过勒索的具体数额,但存在认为钱越多越好的心理。
因为案情复杂,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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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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