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冒充警察,勒索了三名老年嫖客近2万元。
7月20日,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曹某富、匡某某、曹某国依法批准逮捕。5月1日16时许,诸女士报警称,其父亲诸某今年66岁,于当日13时许,在松江区新浜镇某处被两名自称是警察的男子骗走8800元。同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民警于5月7日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经调查,三人均有前科。
据犯罪嫌疑人匡某某供述,约2020年4月28日,其结识了梁某,后者怂恿匡某某进行敲诈,并介绍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曹某富、曹某国与其认识。经商议、分工后,三人通过跟踪被害人,并谎称自己是警察,威胁要对被害人实施抓捕、罚款,进而实施敲诈勒索。
三人分别于5月1日11时许从被害人刘某(61岁)处敲诈得5000元;5月1日13时许,从被害人诸某处敲诈得8800元;5月3日12时许,从被害人王某处敲诈得5000元。当三名被害人被问及当时为何不报警,三人的回答大同小异:“我自己嫖娼了,也害怕,不敢报警。”犯罪嫌疑人抓住了被害人自身犯法、不敢报警的心理,对被害者进行敲诈勒索而屡屡得手。直到被害人诸某回家后,和家人讲起这件事,家人方才报警。
58岁的王某在遭遇勒索时,曾要求犯罪嫌疑人出示证件(证明其是警察),但犯罪嫌疑人称“你嫖娼还敢问我们要证件?把手机和身份证拿出来”。并要求王某缴纳5000元罚款,否则就把他“抓进去”。 王某由于害怕,同意了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并通过多方筹措,将5000元所谓“罚款”交给了犯罪嫌疑人。
松江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曹某富、匡某某、曹某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多次敲诈,涉嫌敲诈勒索罪,现以敲诈勒索罪对三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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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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