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网红开兰博基尼撞人 这个网红你们谁认识?

2019-08-22 11:17:55 来源:环球网
1898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网民“小诸葛”在公共道路上制造、拍摄车祸现场视频,严重扰乱公共道路交通秩序。我局立即指令交警支队、郑东公安分局介入,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t01552a8442df405db9.jpg?size=640x360

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8月21日发布警情通报:8月21日10:40分许,郑州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网民“小诸葛”在公共道路上制造、拍摄车祸现场视频,严重扰乱公共道路交通秩序。我局立即指令交警支队、郑东公安分局介入,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经查明,2019年8月17日,晁某(男,26岁,漯河临颖人)和曹某(女,55岁,漯河临颖人)商议拍摄一起交通事故的搞笑视频用于发布平台增加粉丝量。当日17时28分许,晁某将一辆(豫A1***1)蓝色兰博基尼跑车停放在农业南路与永平路交叉口东北角,假装与曹某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其朋友刘某(男,24岁,商丘柘城人)负责摄像。全程拍摄用时40多分钟,造成农业南路与永平路东半幅严重拥堵。

目前,交警六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对晁某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倒车等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处罚。郑东公安分局商都路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分别对晁某、曹某、刘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予以治安拘留五日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醒:司机驾驶车辆时一定要注意交通标志等设施,以防安全隐患,要做到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武伟伟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网红
  • 开兰博基尼
  • 撞人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