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10岁男孩高空抛灭火器 这孩子是傻逼吗

2019-07-04 10:18:53 来源:红星新闻
1868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7月3日凌晨,有网友爆料称,贵阳某小区楼层掉下灭火器,致人重伤死亡。

7月3日凌晨,有网友爆料称,贵阳某小区楼层掉下灭火器,致人重伤死亡。截图显示,事发贵阳中国铁建国际城小区,有业主称是“7楼扔下来的灭火器,人抓到了”,被砸者为G1栋小卖部老板娘,“听说人还没到医院就走了”。

今日上午,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地确为国际城小区,昨日晚间当地派出所已立案调查,“现在案件还在调查之中,相应人员也在派出所,具体以派出所的调查结果为准”。

关于事发时间、是否为网传7楼扔下灭火器、被砸者现在状况如何等问题,该工作人员称,经向公司领导请示,“这个事情我们的回应还是一样的,现在案子还在调查中,我们不做任何消息的透露”。

该小区业主兰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没有下楼,并不清楚事发过程,但昨日在小区业主群看到有业主在聊这个事,网传截图也确为群内业主所发。据其发来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还有业主发了一张疑似现场图片,远处两栋楼房下停着一辆救护车,周围还站着五六个人。

7月3日中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通报称,2019年7月2日17时,南明警方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太慈桥国际城小区,一中年女性(袁某某)疑似被高空坠物砸伤。

接警后,南明警方迅速到场处置。经查,当日下午16时51分,袁某某在小区内行走,不幸被楼上一10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南明警方提示:高空抛物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自律。同时,监护人要教育未成年人不要高空抛物,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佰佰安全网:我讨厌未成年人渣保护法,我提倡孩子犯罪,家长代为受罚,不能因为犯罪分子的年龄小,就姑息养奸,如果家长不能教育自己的孩子,就要为自己的无能付出代价。未成年保护法,应该是伤害未成年从重处罚,而不是未成年犯罪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武伟伟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男孩
  • 高空
  • 灭火器
  • 杀人
  • 高空坠物
  • 故意杀人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