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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埋尸案嫌犯 暴力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2019-06-22 22:39:04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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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一具骸骨惊现操场下,湖南新晃一中的6月20日不平静。 这起命案系在新晃县2019年4月中旬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发现。

疑犯为杜少平。据其向警方交代,自己于2003年1月将邓某杀害,并埋尸于新晃一中操场内。经指认,6月20日0时许,新晃一中操场内果真挖出一具尸骸。目前,警方已在进行DNA鉴定。

邓某的家属告诉,2003年,邓某53岁,在新晃一中负责学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任校长黄炳松将学校400米跑道工程承包给其外甥杜少平。但施工期间,出现偷工减料、虚报工程款等问题,对此,邓某拒绝签字且提出异议。

2003年1月22日邓某神秘失联,至今16年。

6月21日,赶赴新晃,试图还原与此案相关的3个人到底经历了什么。

“尸骨被挖出后腰间绑的衣服还未腐烂”

张锋(化名)是新晃一中退休教师,他与疑犯杜少平从小相识,与时任校长黄炳松在不同单位共事多年,目前仍有频繁联系。张锋也曾与此次疑似遇害的邓某共事约两年。

2003年,张锋经历了邓某失踪事件。

失踪时邓某进入新晃一中不足两年。张锋,邓某曾在新晃一中教学仪器厂工作,后调入学校后勤部门。在张锋印象中,邓某脾气直、敢讲真话,看见乌七八糟的事情不会藏着掩着。

张锋回忆,那时候,邓某五十多岁,头发已花白,他喜欢戴鸭舌帽,喜欢留小平头,左右两边偏上的头发会稍微留多点。

2003年新晃一中的400米跑道工程没有公示、没有通知,张锋说,时任校长黄炳松直接将工程承包给了他的外甥杜少平。

“但合同有公示,我跑去看了下,总造价95万左右,但最后听说给了两百万。”对此,张锋并未细想。但负责监工的邓某不同。“他知道那是豆腐渣工程,但又没办法,只是告诉施工的人,等工程验收签字时再说。”

2003年1月22日,新晃一中放假前第二天。

张锋称,已故的新晃一中总务处主任姚某英曾向他讲述邓某失踪当日的情况。

那日中午,邓某与姚某英在工地旁一房间内下棋。杜少平走了进来,告诉二人,快过年了,工程上发点橘子之类的年货,姚某英去取,但邓某拒绝了。

“因为棋下了一半,姚某英取东西后返回,准备上二楼继续下棋。但在一楼就被杜少平挡住,他说,人已经走了。”

之后,姚某英离去。第二天,邓某失踪的消息传开。

张锋回忆,邓某失踪后,时任校长黄炳松曾组织学校员工分多组搜山,“水塘、茅草洞到处找,找了两天没找到”。

2003年1月23日,新晃一中学期最后一天,“学校组织老师们会餐,邓某未到。但家属到学校找人,没找到”。

邓某的家属,寻找多日未果,最后只能按失踪人口处理。但这16年,他们始终未放弃寻找邓某。直至杜少平因扫黑除恶被抓后,此案真相才浮出水面。

6月20日,新晃一中的一名水电工曾在挖掘现场架设路灯。张锋称,这名水电工曾告诉多人,尸骨被挖出后腰间绑的衣服还未腐烂。拨通此人电话后,对方拒绝就此回应。

这个细节令张锋想到了邓某遇害前的一个习惯——天气太热,邓某会把衣服脱下来绑在腰间。

“疑犯表面很斯文,有三四段婚姻”

2003年1月,邓某失踪后,张锋曾数次见到包工头杜少平,“他很平和,根本看不出来做了那样的事”。

张锋称,杜少平最先在新晃县附件厂工作,在新晃一中教学仪器厂也曾待过。之后,杜少平进入父母所在的新晃县工业品贸易中心,“听他母亲讲,他曾做过这个中心下面的内衣厂厂长”。

警方公布的杜少平户籍所在地就在新晃县工业品贸易中心不远处。在此周围,找到了多名与杜少平相识的人。

其中一位女士称,1992年左右,杜少平曾担任新晃县工业品贸易中心内衣厂厂长,“我是那里的员工”。之后,他将内衣厂改为KTV,生意不错。

谈及对杜少平的印象,这位女士称,“他挺有礼貌,开KTV后见到我们也有说有笑。外表很难判断一个人”。

新晃县工业品贸易中心系国企,该中心多名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证实,杜少平及其父母均在此地工作,“杜少平是一般营业员,之后搞内部承包开KTV下岗了。他是中专毕业,目前仍是干部身份。他的档案在县里”。

杜少平是夜郎谷KTV的负责人。6月21日,在现场看到,夜郎谷KTV已被警方查封。门上的《催款通知》显示,2019年4月22日,新晃县工业品贸易中心曾向杜少平催收房租。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证实,杜少平已承租此地十多年,生意较好。

周围群众称,4月时,KTV突然被查封看到,夜郎谷KTV入口处,张贴着大幅扫黑除恶海报。

张锋介绍,邓某失踪后,杜少平曾与他的第一个妻子离婚,但仍同居。之后,他又有了两三段婚姻。

之前,邓某的家属曾举报称,杜少平与妻子系假离婚,“是为了转移财产”。

在张锋印象中,杜少平外表温和、说话细声细语,“表面非常斯文,根本看不出他做了那样的事情”。

张锋称,杜少平身涉多起案件,但一般不会亲自动手,“他手下有十多个‘马仔’”。这次事发,是因为杜少平放高利贷,“那人还不起钱,利滚利,杜少平威胁要把他沉河,之后不知发生了什么,那人报警了,杜少平就被抓了。很早前,新晃的人就把他们称作‘黑帮’”。

6月21日,注意到,某视频平台上流传着一段疑似杜少平的视频。画面显示,一名男子参加2018年新晃一中1978届同学聚会时表演“反串时装秀”,节奏欢快。

与张锋等人处证实,视频中的男子确为杜少平。

“黄校长怕血,杀鸡杀鸭也要我帮忙”

张锋与黄炳松相识多年,直至今天,虽然黄炳松远在深圳,但他们仍频繁联系。

张锋介绍,黄炳松最早在新晃第一完全小学做老师,教音乐;约在1972年前后,被调至新晃县文工团;四五年后,才到的新晃一中,“他一开始负责共青团方面的工作,之后分别担任副校长、校长、党委书记三职”。

据张锋回忆,黄炳松担任校长时,“总务处主任只有100元的报销权力,超过1元也要校长签字”。

“不知道怎么回事,黄校长见不得血,过年过节杀鸡杀鸭,基本都是我去他家帮着杀。”张锋,黄炳松退休后就去了深圳,和女儿住在一起,“他的眼睛有问题,所以常戴着帽子遮光”。

多家媒体报道称,时任校长黄炳松已被警方控制。拨通黄炳松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6月21日下午,在张锋的手机上,至少两个微信群中看到,黄炳松的微信号仍在给新晃一中某教师群的群友发送信息——

“各位老师,大家好!时值盛夏,气温较高,为保护眼睛,不宜高歌,请谅。待到八十校庆时,我们共同高歌《我爱你——母校》”。

暴力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操场埋尸案嫌犯 暴力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1、 不良的生活背景

不良的生活背景是指压抑个性、妨碍人格正常形成和发展的生活经历和环境,如贫困、缺乏母爱的人生早期经验,缺乏理解与友爱的人际关系等。在这种不良的生活背景下,极易形成一种反社会人格。尽管这种不良生活背景是作为人的直接环境而发生影响的,但它常常是社会矛盾的折射。不难理解,一个在非暴力环境下成长的少年,比在一个充满暴力的环境下成长的少年更少暴力倾向。

2、 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常常作为一种强刺激而导致杀人、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当纠纷中有过错的一方未受到应有的批评与处理,而无过错的一方也未得到适当的救济抚慰时,后者可能会采取过激行为用以泄愤报复。纠纷一方或双方心胸狭窄,报复心重,更易发生暴力行为。因此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官僚主义、不依法办事或者不能秉公处理,都可能导致矛盾的激化而引起恶性案件的发生。

3、 婚恋挫折

婚恋的挫折常常导致厌世、自杀或杀人。而易于导致婚恋挫折和纠纷的情况主要有:包办婚姻;一见钟情,草率结婚;喜新厌旧,第三者插足;未婚同居,三角恋爱;恋爱中断,人财两空;以及现在的一夜情等等。

4、 暴力渲染

有研究表明,暴力渲染具有一种心理暗示作用,看到过别人实施攻击性的儿童或成人,比没有看到过的人更易采取攻击性行为,并且具有较大的强度。如果他在某种场合下被激怒,那么暗示的影响就会被激发出来。因此报刊、影视对暴力事件的宣传报道,哪怕它无意于教唆人去实施暴力行为,但可能实际上起着暴力犯罪的渲染作用。众所周知,在美国9.11时间发生后一段时间,电视镜头曾多次播放基地组织劫持飞机撞向世贸中心的图片,后来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美国就禁止了这种实际上可能起到暴力渲染的行为在电视上的播放。

5、 被害人的积极作用

暴力犯罪常常是在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中产生的。个人品行不端、生活作风不严肃,首先实施挑衅行为等,往往成为个人被害的诱发因素。通常人们认为被害人只是犯罪行为的被承受者,在暴力犯罪中则远非如此。有些暴力犯罪是被害人的行为激发的:最近几年有些黑心的老板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党民工索要工资时甚至对民工兄弟动辄使用暴力,引起民工的反感,以致引发老板被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2006年5月11日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讯:南京建邺区金马郦城C区建筑工地民工多次讨薪未果激愤之下用电焊机砸死工头。

6、 暴力犯罪人的个性缺陷

暴力犯罪人一般具有如下心理特征:易冲动,缺乏以致能力;性格孤僻、心胸狭窄、自卑感强、疑心重,报复心强;虚荣好胜,以自我为中心;文化水平低、道德素质差。这些个性上的缺陷,降低了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从而加大了对不良刺激的反应强度。

佰佰安全网:太残忍了,应该严厉处理。


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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