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顾客在株洲某银行办理业主过程中不慎将手机遗失在大厅,银行保安捡到后通知失主前来领取,但没想到这一过程被银行另一名顾客听到,其冒充失主将手机领取。5 月 30 日,株洲荷塘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通报了一起诈骗案件,冒领手机的女子宋某被警方行政拘留七日。
一名女顾客在株洲某银行办理业主过程中不慎将手机遗失在大厅,银行保安捡到后通知失主前来领取,但没想到这一过程被银行另一名顾客听到,其冒充失主将手机领取。5 月 30 日,株洲荷塘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通报了一起诈骗案件,冒领手机的女子宋某被警方行政拘留七日。
早在去年 12 月 20 日,荷塘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民警接到居民陈女士报警称,其在当天前往荷塘区新华路某银行办理业务时,遗失手机后被人冒领。
原来,陈女士当天前往银行柜台办理业务,但是因为手里资料比较多,又比较赶时间,不慎将一台苹果 7 手机遗落在银行,但发现时早已离开银行。她随后给自己手机打电话,接电话的人是一名该银行的一名保安,称在银行大堂的座椅上发现了她的手机,通知其去认领。
但陈女士赶到银行找到保安时,这名保安感到一份惊讶,称之前已经有一名自称失主的女子领走了手机,陈女士随机再次拨通电话,发现电话已经关机。在意识到手机被冒领后,她前往派出所报警。
据侦办此案的金山派出所民警凌达新介绍,民警到达现场后,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有一名女子之前在银行办理了业务,在此之后,她走出银行又返回,自称自己丢失了一部苹果手机找到保安,而保安并未详细核实其身份,就将手机交给了她。这一时间与保安通知陈女士来领取手机的时间重合,民警分析,这名女子很可能撞见了这一场景,随之佯装失主冒领了手机。
通过银行查询,这名女子在银行办理的非其本人的业务,但其办理业务时头戴帽子,无法看清具体容貌,而其办理相关业务资料的主人是一名名叫吴某的男子。民警随后与吴某进行联系,吴某称并不知道这一情况,随后电话也无法联系上。
民警调查还发现,在这名女子办理业务时,还有另一名女子在银行外等待,通过视频追踪,民警找到了这名女子,其称吴某是其前夫的侄子,当时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女子与其存在债务关系,其他具体信息她并不不知道。“ 她当时说‘不就是个破手机嘛’。” 民警说,通过这名女子,民警得知冒领手机的人是吴某的一名关系人,但依旧没有确定其具体身份,案件的侦办一时陷入僵局。
“ 这其实是不是什么大案子,但是如果有什么线索我们就会进行核查,不能让报警人失望。” 凌达新说,通过努力,民警核实到吴某有一名前妻,随后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吴某前妻表示对这一情况毫不知情,并将吴某叫来了派出所证明。
来到派出所后,吴某承认,冒领手机的人是其现任妻子宋某,他不久前才知道这一情况,并在 5 月 17 日要宋某到派出所自首。宋某到达派出所后承认,其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听到保安与真正的失主通电话时得知有人遗失手机,因手头比较拮据,动起了歪念冒领了手机,随后以 500 元的价格出售。
事后,宋某给予了失主陈女士经济赔偿,但其行为已经涉嫌诈骗。民警表示,经过鉴定手机价值尚未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警方对其处以了 7 天的行政拘留。
佰佰安全网提醒,当捡到他人财物时后,应及时联系失主或者送交公安部门,无法联系上失主时应报警,在返还相关财物时,应当核实领取人的身份,防止被冒领。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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