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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情所困在酒店纵火 被警方抓获

2019-05-24 10:26:54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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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昨天凌晨,位于宝山区殷高西路608号的吉泰酒店3楼一房间起火,火势猛烈,40多名住客全部紧急疏散。记者今天了解到,此事系一男子纵火造成。

昨天凌晨,位于宝山区殷高西路608号的吉泰酒店3楼一房间起火,火势猛烈,40多名住客全部紧急疏散。记者今天了解到,此事系一男子纵火造成。

据酒店方面介绍,5月22日凌晨1时35分许,一女子到前台对服务员称,有人在酒店3楼房间点火。工作人员与该女子一同上楼查看,发现3楼8351房间房门敞开,房内有火苗窜出,且冒出大量浓烟。

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店长,并报警,同时使用灭火器先行灭火。不久后消防部门赶到,一边灭火,一边在宾馆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对酒店其他房间客人进行疏散。所幸处置及时,宾馆内40多名住客全部成功疏散,未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将8351房间住客陈某传唤至派出所。据陈某交代:5月21日晚上11点多,他与女朋友罗某约好在酒店见面,期间陈某喝了一瓶白酒。交流中,女友提出要与其分手,并离开房间。陈某情绪失落,加上酒精的作用,产生了自杀的想法,要求罗某返回房间遭拒后,便用烟头点燃房间的被子,并通过微信将起火照片发给罗某。

房内火势越烧越大,陈某难忍烟气,打开房门逃至走廊。随后酒店工作人员和消防员到场,将火势扑灭。

据向宝山消防部门了解,经消防部门火灾调查人员现场勘察,8351房间内床铺桌椅等家具全部被烧毁,3楼过道及多个临近房间烟熏痕迹明显,具体损失还在进一步统计中。

目前陈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故意放火不但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还会对公共安全形成危害,尤其在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一旦起火,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触犯放火罪!无论任何原因,在任何环境,都不应实施放火的行为,切不可拿公共安全开玩笑。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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