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司机高速上怒路 打人伤财又获刑

2019-05-23 09:44:21 来源:潇湘晨报
1668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司机刘某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与他人发生刮擦后,却拳脚相加,最终不但赔了钱,还难逃法律惩处。近日,临湘市法院对刘某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司机刘某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与他人发生刮擦后,却拳脚相加,最终不但赔了钱,还难逃法律惩处。近日,临湘市法院对刘某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19日,被告人刘某驾驶货车与受害人韩某驾驶的货车在高速上发生刮擦事故,双方将车开至临湘市桃林服务区后发生争执,刘某用拳头击打韩某脸部,将韩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韩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赔偿了被害人韩某各项损失2.8万元,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从轻处罚。经综合考量,遂作出上述判决。

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含有一些交通安全知识在里面,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会忽视这些,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小编提醒你,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离您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司机
  • 怒路
  • 打人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