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协助组织卖淫案 一审当庭宣判

2019-05-23 09:33:58 来源:安徽商报
1642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5月22日,潜山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葛某丽协助组织卖淫案。

5月22日,潜山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葛某丽协助组织卖淫案。

2016年10月9日,路某福(已判刑)承包潜山市“皖韵国际商务会所”一至四层桑拿部,经营洗浴、按摩服务。桑拿部四层长期以经营保健按摩为幌子,实际从事卖淫活动。由孙某奎(已判刑)、范某陆(已判刑)招募、管理多名卖淫女,在四楼客房内从事卖淫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葛某丽在此从事服务员工作。该场所反侦察意识较强,各楼层工作人员均配有对讲机。遇到公安机关检查,通过对讲机发出信号,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法院一审判处,葛某丽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潜山
  • 组织卖淫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