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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忽悠亲戚投资诈骗300多万 因炒原油亏损加上赌博

2019-05-20 14:19:53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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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因投资失败及赌博输钱,男子虚构自己投资开办加油站的事实,以入股后高利分红为诱饵,骗取8名亲属钱款共计327.13万元。

据厦门晚报报道 因投资失败及赌博输钱,男子虚构自己投资开办加油站的事实,以入股后高利分红为诱饵,骗取8名亲属钱款共计327.13万元。近日,集美区法院审理了该起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忽悠亲戚投资加油站 偶尔还支付点“利润”

林某家住莆田,是一名个体户。自2016年9月开始,他便经常接到妹夫范某的电话、微信,让其参与投资贵州省的加油站,并称加油站的利润可观,年底还可以参与分红。家里的亲戚都知道范某2016年年初就去了贵州打工,在一个加油站上班。考虑到亲妹夫应该不会欺骗自己,于是林某便陆续向范某的“加油站”投资20余万元。2016年年底,范某向林某返还投资款10%的分红共计2万余元,并劝林某再投资50万元。面对如此大额的投资,林某有一些犹豫。思考再三,他决定利用春节期间去妹夫在贵州的加油站实地考察。林某到贵州后,发现范某确实是在加油站上班,并且在当晚的招待饭局上,范某又继续向林某吹嘘投资加油站的美好前景。经不起范某的百般劝说,林某又陆续向范某转账50余万元。加上前期的投入,林某共计向范某转账人民币73.35万元。

2017年3月之后,林某发现范某未按时给自己分红,便不断地联系范某。而此时的范某还一直说加油站生意不错,只是自己最近资金比较紧张,没办法返还林某的分红。感觉情况不对,再加上自己身上也没有钱了,林某就中断了投资。后来,林某将自己的遭遇向其他亲戚诉说时,才发现范某的舅舅、表兄妹等8名亲戚都和自己有相似的遭遇。范某欺骗亲戚所用的手法基本一致,都是谎称投资要开加油站。期间,为了骗局不被揭穿,范某还偶尔向亲戚支付“利润”。但到最后,谁都无法联系到范某本人了。

炒原油亏损加上赌博 范某输掉300多万元

经了解,范某刚开始诈骗亲戚的钱款,是为了弥补其投资原油失败的亏损,但当范某发现自己的亏损越来越大而无法挽回时,就开始通过微信群玩红包赌博,幻想能够“赢回”一部分钱,结果输掉了30多万元。之后,范某继续沉迷网络赌博。直至2018年2月初,炒原油亏损加上赌博,范某一共输掉了300多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款达人民币327.1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鉴于其犯罪以后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对其依法减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骗取他人钱款构成诈骗罪

对范某的行为,是定诈骗罪,还是集资诈骗罪?这就涉及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以下两点主要区分标准。

首先,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本案没有发生在金融领域,故并未侵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其次,犯罪的主体不同。具体在本案中,被告人范某并未通过相关的公司、企业进行募集资金,其是个人为了实施诈骗而编造了“投资加油站”的事实,不属于集资诈骗罪中的“募集资金”。故本案符合诈骗罪的典型特征,对被告人范某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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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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