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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盗窃判刑释放后 仍不知悔改

2019-05-19 20:07:52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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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5月17日张某是大汶口镇村民,曾因盗窃被判刑,今年5月份被释放后,游手好闲的他又在多家网吧内实施盗窃。

5月17日张某是大汶口镇村民,曾因盗窃被判刑,今年5月份被释放后,游手好闲的他又在多家网吧内实施盗窃。

近日,一男子到大汶口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网吧上网时丢失了一部手机。据受害人李某称,当时他在大汶口镇的一家网吧内上网,自己将一部价值2800元左右的白色手机放在桌上充电,当时他在上网的时候打了个盹,再一睁眼发现,自己的手机找不到了。

掌握这一情况后,民警迅速调取该网吧的监控录像,发现当时有一名20岁左右,身高大约在一米八左右,上身穿白色衬衫,下身穿灰色短裤,脚上穿一双蓝色拖鞋的男子进入网吧后没有坐下上网,而是鬼鬼祟祟地东张西望。当看到李某的手机放在桌子上充电时,趁李某爬在桌子上睡觉的功夫,这名男子迅速将李某的手机从充电器上拔下装入口袋后离开了网吧。

经询问,网吧老板和周围的上网人员都不认识这名男子。民警接着又到网吧周围调取录像,发现这名男子当时从网吧出来以后沿着道路往西走去。顺着男子离开的路线,民警调取沿途的大量监控,当调取到大汶口镇彭徐店村附近的监控时,视频中找不到了这名男子的踪迹。

民警初步判断该男子可能是彭徐店村人,经过彭徐店村村民辨认,这名男子就是本村村民张某,而且早已辍学在家。经了解,张某父亲因盗窃被判刑,目前还在服刑,其母亲早年就离开了这个家。后来张某一直跟着爷爷生活。

民警一方面走访张某的家人,劝其投案自首,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张某的查找。经查,早在2014年11月份,张某就因盗窃被泰山区公安分局判刑六个月,2015年5月份刚被释放。今年5月份,张某还在另一家网吧内盗窃现金,但一直未归案。

近日,大汶口派出所民警发现,张某因另一起盗窃案件被泰山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张某正在泰安市拘留所内。当民警找到张某时,他对自己盗窃手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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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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