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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克隆出租车为避处罚上演高架飙车 被判刑一年

2019-05-08 10:37:26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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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一男子驾驶克隆出租车被交警发现,为逃避处罚上演高架飙车。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克隆出租车驾驶员吴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及变造身份证件罪获刑。

一男子驾驶克隆出租车被交警发现,为逃避处罚上演高架飙车。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克隆出租车驾驶员吴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及变造身份证件罪获刑。

2018年10月22日10时许,吴某某驾驶一辆悬挂伪造号牌的出租车,行驶至中环高架锦绣路上匝道时,遇到交警巡逻检查。交警发觉吴某某驾驶的车辆号牌异常,示意其靠边停车。吴某某害怕因此被处罚,当即调整方向,加速逃离。期间,他随意穿插、实线变道、强行超车,慌乱中还与一辆出租车和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擦事故。然而,吴某某继续加速逃逸,最高时速约157公里/小时。最终,吴某某的车辆因车速过快,在中环高架外圈张杨路下匝道处撞上中央隔离栏,飙车闹剧这才落下帷幕。民警将吴某某当场抓获,还从车上查获了伪造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上海市营业客车驾驶员服务卡和经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检察机关认为,吴某某伪造上海市出租汽车营运证等证件,且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用于违法活动,其行为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变造身份证件罪。同时,吴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还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数罪并罚。近日,长宁区法院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变造、伪造的证件等予以没收,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克隆出租车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驾驶人员通常不具备充分的安全行车意识,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检察机关提醒广大乘客,搭乘出租车时应注意辨别,克隆出租车通常存在计价器跳转速度不正常、收费过高、无法打印正规发票、不接受交通卡付费等问题。一旦误乘克隆出租车,应尽快下车,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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