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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后驾车肇事 醉酒男“英雄救美”帮其顶包

2019-05-03 18:22:32 来源:宝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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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最近在国权北路何家湾路路口附近2辆机动车发生了碰擦事故。原本,2辆事故车的损坏并不严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是,肇事一方的驾驶员和同乘人员却上演了一出“大变活人”,而背后的原因也是让人哭笑不得。

最近在国权北路何家湾路路口附近2辆机动车发生了碰擦事故。原本,2辆事故车的损坏并不严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是,肇事一方的驾驶员和同乘人员却上演了一出“大变活人”,而背后的原因也是让人哭笑不得。

监控画面显示,今年4月5日晚国权北路何家湾路路口发生一起车辆碰擦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询问事故过程,车上男子坚称是自己开车撞了对方。


民警:“车子谁开的?她开的你开的?”

男子:“我开的。”

民警立即让综合指挥室调取了路口的监控视频,经过路口监控回放,民警们发现当晚20时10分左右,车辆碰擦之后,车上的一男一女就互换了位置,由男子坐到了驾驶位置,并挪动了车辆。

高境派出所民警曹文彬:“在接警的途中已经知道了他们是如何换位的,整个事情的经过已经在(我)脑海里了。”
民警:“你开的?那怎么监控里面看到你们俩换位置的?谁开的?”

男子:“我开的。”

由于车上两人均发生了驾驶行为,民警们对郭某和刘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女子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6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而男子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则更高。


男子检测结果,179毫克/100毫升。原来,当天晚餐时,两人均有饮酒,因郭某喝得较少,晚饭后刘某便让郭某驾车载他回家。但车辆开出饭店没多久,便发生了交通事故。刘某为了帮郭某脱罪,不仅和郭某互换了座位,还挪动了车辆。


嫌疑人刘某:“朋友吃饭认识的。”

警察:“(和郭某)认识多久?”

嫌疑人刘某:“认识第2天。”

犯罪嫌疑人刘某:“我对这次酒驾非常后悔,以后再也不会做触碰法律的事情,出去以后要认认真真做人,对自己的行为也挺后悔的。”

目前,刘某已因涉嫌醉酒驾驶、提供虚假证言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郭某也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宝山警方合并处以3000元罚款,记12分 。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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