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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男子深夜骑无牌电动车猥亵女子

2019-04-29 09:50:48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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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4月17日晚上9点20分左右,萧山钱江世纪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朋友被人猥亵。民警柏华栋立即带领辅警前往报警人提供的地址向受害人了解详细情况。

4月17日晚上9点20分左右,萧山钱江世纪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朋友被人猥亵。民警柏华栋立即带领辅警前往报警人提供的地址向受害人了解详细情况。

到达现场后,报警人的朋友张女士(化姓)显得非常激动。

据张女士描述,当天傍晚18时左右,其从滨江信雅达大厦骑自行车回萧山家中时。

恐怖!男子深夜骑无牌电动车猥亵女子

在通过城市大道旁边这段路期间,一名男子骑电动车从其左侧驶过时,突然伸出右手摸了一下张女士的胸,随后该男子立刻骑车加速离开。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柏华栋立即调取了嫌疑男子作案路段的视频监控,然后根据嫌疑男子车辆的特征和骑行路线一路追踪。

派出所监控室连夜加班加点的反复对比、查看了大量的监控视频,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所在地以及身份信息。

第二天,嫌疑男子在公司上班时,被神兵天降的民警抓获,一脸震惊。显然,他没有想到民警能找到他。

经审查,嫌疑男子姓高,24岁,河北人,本科毕业后到杭州务工至今,在滨江一家科技公司上班。

“4月17日晚上你做了什么?”在派出所里,民警问道。

“4月17日晚上,我下班经过机场城市大道,看见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女孩子长得很漂亮,我一时没忍住,骑车上前摸了那个女孩子的胸,我以为电瓶车没车牌,应该没人知道是我干的。”高某回答道。

目前,高某因猥亵他人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中华民族共和国治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佰佰安全网提醒:女性夜间出门尽量结伴而行如果遇到不法侵害要保持冷静,大声呼救,并第一时间报警!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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