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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加油站点燃香烟 拘留5日

2019-04-27 10:09:11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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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一名男子在加油站要求加油被拒后,跟工作人员吵了起来。情绪激动时,该男子点燃香烟。规劝无效后,工作人员用灭火器将男子点燃的香烟扑灭。男子提出要去派出所评理。目前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近日,一名男子在加油站要求加油被拒后,跟工作人员吵了起来。情绪激动时,该男子点燃香烟。规劝无效后,工作人员用灭火器将男子点燃的香烟扑灭。男子提出要去派出所评理。目前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事发于4月23日晚8点30分左右,怀化沅陵县筲箕湾镇一家加油站内。涉事男子张某松驾驶摩托车进加油站,提出购买一些散装汽油的要求。工作人员小陈要求男子出示购买散装汽油的相关证明,张某松无法提供,小陈就拒绝了他。张某松认为这是小陈故意刁难,就用言语挑衅,情绪激动时,还在加油站内拿出打火机点燃香烟。

经小陈多次上前劝阻无效,为了避免造成安全事故,小陈拿出灭火器将点燃的香烟扑灭。双方争执不休,张某松提出要去派出所评评理。

双方来到筲箕湾派出所,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民警说了一遍。民警向张某松解释,国家规定,如果个人因生产、生活等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购买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散装汽油购买证明,然后才能到加油站购买,并不是工作人员故意为难他。而且,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张某松听后,还不依不饶,要求小陈赔偿他被灭火器弄脏的衣服。

随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松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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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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