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姚某、刘某、赵某3人在嵩县德亭镇一烧烤店吃饭时称未带钱,姚某将手机押给饭店老板,称还钱后拿回。
4月3日,姚某、刘某、赵某3人在嵩县德亭镇一烧烤店吃饭时称未带钱,姚某将手机押给饭店老板,称还钱后拿回。
当晚,3人将该饭店门撬开,把抵押的手机及柜台内300多元现金偷走。
案发后,嵩县公安局德亭派出所民警迅速调查,锁定嫌疑人身份。
4月16日,民警将3人抓获。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