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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7天放火烧毁14辆车 涉案价值逾80余万

2019-04-17 12:37:26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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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4月9日,小店分局在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综改示范区分局的支持配合下,破获“4.3”系列放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于某(男,19岁,祁县人),破获了4月3日至9日发生在太原市小店区、综改示范区、清徐县和晋中市祁县的10起放火案,初步估算涉案价值逾80余万元。

男子7天放火烧毁14辆车 涉案价值逾80余万

被烧毁的车辆。图片来源:太原市公安局微信公号

4月9日,小店分局在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综改示范区分局的支持配合下,破获“4.3”系列放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于某(男,19岁,祁县人),破获了4月3日至9日发生在太原市小店区、综改示范区、清徐县和晋中市祁县的10起放火案,初步估算涉案价值逾80余万元。

4月3日21时许,小店区康宁街与大运路交叉口附近一辆黑色桑塔纳起火。23时许,小店区榆东线与小牛线交叉口附近一辆白色桑塔纳起火。经现场勘查,初步认为系人为放火。就在办案民警开展案件调查的过程中,4月7日晚,小店区汾东大街十号线路口、真武路化章街口、大运路正阳街口又先后有8辆车起火。处警民警经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后,认定系人为放火。汽车被烧案件接连发生,车主损失惨重,且正值火灾防控重点期,社会影响极大,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分局迅速抽调刑事侦查大队与小店责任区刑警队的精干警力组成联合专案组展开案件侦办,组织巡警、属地派出所配合开展巡逻、排查等工作。专案组民警根据案发现场的遗留痕迹,初步确定了人为恶意放火的侦查方向。同时,组织警力在案件高发位置布控守候、走访调查。

专案组民警调阅了案发现场周边区域所有的视频监控,但犯罪嫌疑人作案往往选择在深夜视线较差的时段和地点,并刻意躲避视频区域,且嫌疑人不使用通讯工具,也未乘坐交通工具,案件侦查陷入僵局。为了迅速破案,专案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蹲点守候、拉网排查工作,西温庄、北格、刘家堡3个派出所与辖区内的55个村沟通联系,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就在专案组千方百计寻找突破口之际,4月9日21时许,分局再次接到警情,在小店区惠远西街西口再次发生车辆被烧案件。案发时段、现场作案手法与之前案件如出一辙。专案组联合巡警、派出所警力迅速围绕案发现场展开排查。一小时后,民警发现案发现场附近的一名徒步男子,曾在之前案发现场附近的视频监控中出现,随即将其控制并进行盘查。面对民警的审查,该男子谎称自己是一名保安,当时只是途经现场。办案民警根据工作经验和已掌握的证据,多次调整讯问思路和方式,从了解其个人工作、生活情况入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嫌疑人终于交代了其因发泄不满纵火烧车的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于某(男,19岁,祁县人),从小被人收养,但养父母疏于管教,导致其性格比较偏执。其自称18岁来到太原从事保安工作。工作中逐渐对开车的人产生厌恶心理,认为开车的人对其保安身份不尊重,最终在长期的生活压力和工作挫折中产生了用放火焚烧汽车这种“泄私愤”的想法。于是,在夜深人静时段,于某选择路边无视频监控、无人看管的轿车,将路边捡到的塑料袋或者扫把等易燃物品塞到汽车前面的中网内,用打火机引燃放火。犯罪嫌疑人于某从4月3日至4月9日,分别在太原市小店区、综改示范区、清徐县和晋中市祁县放火十余起,烧毁车辆14辆。现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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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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