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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遇交警神色慌张 一查竟是酒驾

2019-04-14 16:05:16 来源:搜狐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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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前几天晚上9点15分,海宁市公安局许巷检查站里的执勤队员们正在忙碌紧张的开展排查工作。当执勤队员对一辆浙F拍照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告诉执勤队员,自己姓唐,但无法出示自己的驾驶证。

有一句励志的话叫“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鼓励大家吸取教训,同样的错误不犯第二次。

可近日,海宁就有这么一名驾驶员,用自己愚蠢的行为演绎了什么叫“从哪里跌倒了,就在哪里躺会”……

前几天晚上9点15分,海宁市公安局许巷检查站里的执勤队员们正在忙碌紧张的开展排查工作。当执勤队员对一辆浙F拍照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告诉执勤队员,自己姓唐,但无法出示自己的驾驶证。

民警发现驾驶员唐某眼神闪躲,而且身上散发着一阵酒气,让其将车辆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

经现场吹气检测,唐某的酒精含量达79mg/100ml,达到了酒驾的标准。

看到检测结果,唐某不禁叹息道:“这下完了。”原来,这已经不是唐某第一次因为酒驾被警方查获了。

唐某,来自湖南省,今年29岁,目前居住在许村。

今年1月17日凌晨,唐某驾驶汽车在长安检查站接受检查时,就因为涉嫌酒驾被执勤民警带到医院抽血化验,后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9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吊销驾照。

按理说唐某被处罚之后,应该认真悔改,但是唐某偏偏就是那种“吃苦不记苦”的人。据唐某交代,当天晚上自己与老乡聚餐,一时高兴就多喝了几杯白酒,酒逢知已千杯少是没错,错就错在喝完酒的唐某居然又开起汽车。

目前,唐某因“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二个违法行为被海宁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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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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