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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开走他人货车 不幸发生事故

2019-04-14 11:59:56 来源:搜狐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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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4月13日,记者从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一起离奇醉驾案件。一名男子醉酒后竟然开走了停在路边卸货的一辆小货车,直到发生事故后被挡下。

4月13日,记者从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一起离奇醉驾案件。一名男子醉酒后竟然开走了停在路边卸货的一辆小货车,直到发生事故后被挡下。

据民警介绍,今年1月19日16时10分左右,赵先生驾驶车牌为川DC9898号轻型普通货车搭乘妻子到东区瓜子坪阳光馨苑送婚纱照到其父母家中,在搬运婚纱照时,赵某将车停在路边,车钥匙也在车里没有拿出来。

可等赵先生搬完东西回来,发现车子不见了。事发地附近的监控还原了事情经过。原来,是一名中年男子开走了赵先生的车。

监控显示,男子开车在狭窄的小区缓慢行驶,在跟一辆出租车错车后。男子停车下车,但忘了拉手刹,货车向前溜车撞上了路边的行道树。男子随后继续驾车往小区外面开,在与一辆皮卡车会车时,刮擦到了皮卡车,皮卡车驾驶员阳某下车查看时,闻见男子浑身酒味,赶紧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控制住开走别人车子的男子王某。经民警现场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224.0mg/100ml。1月25日,攀枝花市法正司法鉴定中心对王某当天血样的检测结果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8.3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3倍多。经查,王某当天中午吃饭时喝下2瓶红酒后,一时兴起,开走了路边的货车。据民警介绍,王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危险驾驶罪,攀枝花市公安局对王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1月28日,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对该起事故作出事故认定:王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4月9日,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王某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醒,开车不喝酒已是常识,交警对酒驾一贯是零容忍态度。另外特别提醒司机朋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停车时要关锁好车门,避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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