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杭套路贷涉黑案二审宣判主犯获刑20年

2019-04-03 10:57:38 来源:杭州日报
1974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来某、陈某杰涉黑案作出二审判决。据悉,来某、陈某杰涉黑案是杭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西湖区首例涉黑案。

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来某、陈某杰涉黑案作出二审判决。据悉,来某、陈某杰涉黑案是杭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西湖区首例涉黑案。该案浮出水面,源自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西湖警方查明,市民蒋某经人介绍,到来某、陈某杰等人的杭州立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抵押贷款。该公司称,可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给蒋某贷款,蒋某颇为行动,便将自己的宝马汽车作为抵押,与该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随后,蒋某缴纳了“平台管理费”“上门费”“利息费”等,共计8000元,并同意以“保证金”的名义增加了10000元的合同金额。因此,蒋某虽签订了50000元的借款合同,实际到手的金额仅32000元,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半月一付,期限4个月,每期付息5000元”。

去年,蒋某支付第二期利息后,杭州立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付息超期21分钟为由,认定蒋某违约,强制扣押蒋某的抵押车辆,要求其偿还虚高借款合同金额5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1.2万元。最终,蒋某经不住来某、陈某杰等人扣车、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支付了4.5万元将车赎回。

去年12月20日,来某、陈某杰涉黑案在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来某、陈某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犯参加黑社会罪、敲诈勒索罪等,分别判处3年10个月至12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来某、陈某杰等不服,提出上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2015年至今,来某、陈某杰犯罪团伙已完成“车贷”客户有200余人,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

佰佰安全网提醒: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不断高发,虽然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案发势头不止,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习相关的防诈骗知识,谨防上当受骗。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张小付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涉黑案
  • 借款合同
  • 扣车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