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男子不思悔改再次酒驾 被罚款三千

2019-04-01 12:14:08 来源:法治青岛
1159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曾因醉驾被判缓刑,仍不思悔改,竟然再次醉驾。日前,再次醉驾的张某被黄岛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曾因醉驾被判缓刑,仍不思悔改,竟然再次醉驾。日前,再次醉驾的张某被黄岛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8年5月14日,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在富春江路与江山路路口设卡检查过往车辆。20时许,一辆白色面包车行驶至检查点前时突然掉头,民警遂上前将其拦下。驾驶员下车后民警便问道一股酒味,民警遂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6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随后将驾驶员张某带至医院抽血备检。

据张某交代,当晚工地上司机有事,老板告诉他们谁方便谁把车开回宿舍,他见别人都不开便主动去开车。在途中接到朋友电话,便开车拉着朋友去吃饭,期间他喝了一瓶啤酒。酒后他开车将朋友送回家,沿富春江路自东向西行驶到江山路路口时,他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立即掉头想跑,没想到被交警拦下。

后经检测,在张某血样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88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后经调查发现,张某曾于2016年4月25日因危险驾驶罪被蒙阴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目前,其驾驶证仍处于吊销期间。

日前,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法治青岛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