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女子泄私愤网上辱骂交警 被刑事拘留

2019-03-31 12:33:21 来源:江西省政务信息公开
1817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在自己的违法行为被处罚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为了泄私愤、发泄情绪,在朋友圈发布信息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

3月27日有人在朋友圈

发布了一条这样的信息

因为自己的车

在旭日南大道违停被处罚

就在朋友圈辱骂侮辱执勤民警

但请时刻谨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辱警者必自取其辱

在自己的违法行为被处罚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为了泄私愤、发泄情绪,在朋友圈发布信息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该信息侵害了民警的合法权益,损伤了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通过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信息发布者系上饶县花厅镇花厅村侯某,花厅派出所第一时间对侯某进行了传唤。

女子泄私愤网上辱骂交警  被刑事拘留

侯某对自己在网络发布辱警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侯某因公然侮辱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上饶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

离不开大家的文明出行

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全体市民共同遵守和创建

不想被处罚

请认真参看这一条

如何停车才不是“违停”?上饶创卫进行时!

如果对处罚结果有异议

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

进行申诉

若仅仅是为了发泄情绪

公然挑衅、恶意侮辱民警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行政拘留
  • 朋友圈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