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缺德男子微信群内辱骂烈士 被警方拘留

2019-03-29 11:13:39 来源:综合
1624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3月28日,常德市石门县公安局对外通报,在微信群内辱骂因救跳河轻生女子牺牲的消防员刘磊,网民唐某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唐某成在微信群里的发言。唐某成在微信群里的发言。

3月28日,常德市石门县公安局对外通报,在微信群内辱骂因救跳河轻生女子牺牲的消防员刘磊,网民唐某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3月22日,石门县公安局网监大队网上巡查发现,一网民在微信群内公然辱骂烈士刘磊。该网民的辱骂行为也引起众多网民愤慨,大家在谴责其不当言论的同时,纷纷向石门县公安局举报,并希望从快从严查处。石门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查处此案。

经网监部门调查,该网民真名为唐某成(男,22岁,石门县维新镇人)。民警遂将其抓获归案。

经讯问,唐某成供述,3月22日,其在自己创建的一微信群内与网友聊天时,适逢网友讨论刘磊的英雄事迹,出于无聊,为发泄其他不满情绪,公然辱骂烈士。事后,唐某成两次修改微信昵称,并将微信群解散,企图逃避公安机关处罚。

目前,唐某成因寻衅滋事行为,被石门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友应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声,不造谣传谣、不攻击谩骂。同享权利,共担义务,共建文明理性网络社会。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网民
  • 烈士
  • 行政拘留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