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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男偷拍女子洗澡 被警方拘留

2019-03-27 15:34:05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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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某小区,一女子洗澡时被合租室友偷拍,感觉到异样的女子连忙发信息求助同屋的好友,随后,拿着手机站在浴室门口正在偷拍的男子被当场抓了个现行。

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某小区,一女子洗澡时被合租室友偷拍,感觉到异样的女子连忙发信息求助同屋的好友,随后,拿着手机站在浴室门口正在偷拍的男子被当场抓了个现行。

“我的朋友在洗澡时被合租的男室友偷拍了,现在抓到了人!麻烦你们快点过来!”3月15日晚22时,雨花台公安分局西善桥派出所接到吴女士报警,称其室友小赵在洗澡的时候被合租的男室友刘某偷拍。民警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到达后,面对民警的询问和自己手机里的视频证据,刘某很快就承认了偷拍的事实。据了解,被偷拍的女子小赵今年23岁,不久前刚到南京找工作。一个月前,小赵通过租房中介与别人合租了一套两室的公寓,小赵和小吴两个女生住一间,男子刘某自己住一间。由于白天上班,晚上回家也晚,除了小赵和小吴两个女生熟悉的比较快,跟刘某几乎没有多余的交流。不大的套房里只有一个公用的卫生间,连着浴室,没有帘子,也没有分干湿区域。

3月15日晚21时,小赵上了一天班回到家,准备洗个热水澡解解乏。刚脱了衣服走到淋浴下面,就听到隔壁房间开门的声音,随后发出的脚步声“嗒嗒”两声就停了下来。小赵往外面看了看,感觉不太对劲,于是便给同屋的室友小吴发了信息让她帮忙查看一下是什么情况。没过一会儿,小赵就听见外面发出了争吵声,便穿好衣服出门,只见刘某和小吴都站在浴室门口,小吴十分生气地对小赵说:“你给我发了消息我就出来了,正好看到刘某拿着手机对着浴室里面偷拍!”随后,小吴就拨打了110电话报警。民警询问得知,刘某今年26岁,四年前大学毕业后便一直在南京打工。在与两个女生合租后,刘某出于好奇,便在小赵进入浴室洗澡后,拿手机在窗口实施了偷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刘某已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佰佰安全网提醒,由于现在房租较高,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异地打工者来说,合租已经成为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要注意的是合租需谨慎选择。尤其是女性和异性合租,女生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隐私安全,对卫生间和卧室等地方要仔细查看,防止偷拍。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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